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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記者從天津市新建住宅准入管理工作會上獲悉,今年1至10月,全市105個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區獲得准入證。目前,市建委正在組織修訂准入管理實施細則,並起草《商品房違規入住行政處罰裁量辦法》,此辦法將明確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區准入管理過程中各方責權,同時為違規行為處罰制定裁量尺度。
據介紹,2002年12月1日《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本市已確立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制度,對確保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有效規范本市房地產開發市場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兩年,一些房地產項目不辦理准許交付使用證便讓業主先辦理入住,而小區日後出現的燈、水、氣、電配套不齊全,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為此,今年4月市建委制定並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工作的通知》,進一步確保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開發商如果沒辦理《准許交付使用證》,業主可以拒絕辦理入住。據悉,今年1至10月,全市共發放准入證105項,總建築面積4887516.94平方米,其中市管項目44項,總建築面積2758217.67平方米,區管項目61項,總建築面積2129299.2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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