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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新區經過十多年的開發與建設,已經具備進一步加快發展的條件和基礎。在濱海新區的發展規劃中,『金融很重要,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搞活了,一著棋活,全盤皆活。』金融發展對於天津濱海新區建設具有戰略意義。
9月15日,濱海新區金融改革試點項目之一——外匯管理改革七項措施在位於濱海新區的天保國際酒店得以公布。這七項政策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允許天津濱海新區金融機構開展離岸金融業務;對天津濱海新區作為特殊經濟區的外匯政策的整合;在天津濱海新區取消進出口核銷制度;在該區實施意願結售匯;在該區的跨國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在技術方面,為該區金融機構建設統一的外匯交易平臺系統;為該區境內資金直接投資境外提供方便等。
七項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允許開展離岸金融業務。離岸金融市場又稱『境外市場』,指經營非居民之間融資業務的市場,它與經營居民與非居民之間金融業務的在岸金融市場相對應。開展離岸金融業務以及自有資金可直接投資境外的相關政策是我國資本項目全面放開的突破點。此次在濱海新區開放離岸金融業務,天時地利人和,離岸金融業務可以平衡大量的境內外資金流動,同時促進以避險為目的的金融創新安排的出現。對商業銀行而言,離岸業務也是一個新的發展機遇。濱海新區的試點會直接涉及到下一步外匯管理體制和匯率機制的改革。這些改革將對貨幣政策產生根本性的影響,同時有利於解決當前的資金流動性過剩。
此次改革的第二個亮點是在新區的跨國公司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在當前的外匯管理制度下,境內外匯流動仍然受限,資金無法集中管理的問題一直困擾著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改革後,天津濱海新區企業也能夠享受到資金集中管理帶來的好處,實現總部和分支機構之間外匯資金的直接劃撥。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資金調度不受限制,對跨國公司來說非常具有吸引力。
第三個具有較強吸引力的優惠政策是允許新區境內資金直接投資境外,特別是放寬區內企業持有外國公司股權的限制,這是中國資本項目全面開放的重要標志。這一政策會有力地促進中國外幣資本的流動,對於實施企業『走出去』戰略有著積極的意義。
此次改革中有關實施意願結售匯和取消進出口核銷的相關政策,均是從對外貿易的具體環節上的簡化,增加了企業的自主性,促進了貿易的自由化。因為目前我國外匯管理部門實際上對結售匯制度以及進出口核銷制度已經進行了很大程度的改革,因此,筆者認為這兩項政策的『宣示』效應大於實際效應,相關政策的出臺實際上是對前期改革的肯定,也是外匯管理政策順應實際經濟發展需要的必要舉措。
另外,針對天津開發區、保稅區和天津港這幾個地區外匯政策上的差別,在試點過程中將對這幾個地區的外匯政策實施整合。此外,還將建設統一的外匯交易系統平臺,對金融機構提供技術上的支持等。以上措施都會進一步縮小新區內部在政策上的差異,降低金融機構金融交易的成本,對於吸引金融機構進駐新區、促進濱海新區的協調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在以上幾項利好政策出臺的同時,筆者認為,還需要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纔能保證濱海新區的快速健康發展。
首先,在宏觀政策方向出臺後必須盡快輔之以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其次,伴隨著金融開放的增強,金融監管的難度也在加大。因此,相關管理部門在新的形勢下,需要更新監管思路與方法,強化事前監管意識,及時同金融企業溝通,將風險化解於初期階段。第三,新的金融業務勢必需要大量的現代金融人纔,人纔的培養與發掘成為當務之急。人纔可以從金融業務較為先進的地區或機構引進,但更重要的是培養本地區的後備力量,重點培養像渤海銀行這樣總部設在天津的銀行及其管理工作人員,發揮地區優勢,科學地實施人纔戰略成為濱海新區持續發展的重要一環。最後,在相關政策的執行過程中,政府部門應該密切關注市場主體的反映,及時修訂完善管理政策,做到有的放矢,只有切合實際的政策纔能得到市場的認可,纔能獲得成功。(作者為天津財經大學國際金融研究室主任孟昊)
作者介紹
孟昊 金融學博士,天津財經大學金融與保險研究中心國際金融研究室主任。近幾年來,參與國家與省部級科研項目12項,主編和參編專著、教材、譯著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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