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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則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則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企業利潤增長及發展的空間
據《新華每日電訊》7月7日報道,海南中海銀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不久前向媒體公布了海口房地產成本內情,贏得了百姓和主管部門的贊賞,認為這種做法有利於房價的理性回歸,但此事也引起不少開發商的反感和抵制。
談到披露房產成本的出發點,該公司負責人說,不透明的高昂房價已像『過街老鼠』,引起了社會的公憤,如果一個行業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持,怎麼可能長遠發展?因此,房地產商必須自律自重。他坦承,目前的社會環境已經給房地產行業提供了非常豐厚的利潤空間,規范操作亦可獲得較佳的經濟效益。開發商理應承擔社會義務,注重社會效益,以合理的房價向客戶提供高品質的樓房,絕不能只考慮自己賺錢,甚至坑害消費者。『今天的誠信就是明天的市場、後天的利潤。』
在當前房價居高不下的情勢下,有開發商公開房地產開發成本,提出『房地產行業的利潤每平方米達到300元~500元,開發商就應該滿足了』,無疑有利於有效遏制房價的不合理攀昇。但從其他一些開發商的責難和抵制聲中,我們不難發現,這樣的自律者還只是極少數,換句話說,更多的開發商仍在千方百計為維持高房價、牟取暴利尋找『合理依據』。在一些人眼中,『承擔社會義務,注重社會效益』都是唱高調,他們所思所想,只是如何盡可能多地賺錢。因此,凡是妨礙他們賺錢的事,往往都在他們抵制與指責之列。
這種現象反映了房地產業尚處於不成熟階段,一部分業內經營者僅僅停留於初級的角色層次,缺乏社會責任意識、缺乏企業公民意識的現狀。與此相對應,出現一些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不合格的產品或提供虛假信息,不願意或者不重視回饋社會,甚至惟利是圖,也就不奇怪了。
事實上,我們所說的企業應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並不是對企業的苛求。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固然無可厚非,但是,企業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同時,同時也具有一種『道德人格』。即企業除了要關心利益的最大化,還要承擔某些道德方面的社會責任,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則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則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企業利潤增長及發展的空間。
正如披露房產成本的企業經營者所認識到的,『今天的誠信就是明天的市場、後天的利潤。』重視社會責任、維護社會利益與經營者獲取合法利潤不僅不矛盾,而且相得益彰。遺憾的是,這樣的認識還遠沒能得到廣泛認同,在房地產業如此,在其它一些行業的經營者中也是如此。
必須強調,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實現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我們期待房地產業這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能夠在更多的具有自覺社會責任意識的企業家帶領下,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在與其他利益相關各方和諧相處、互利共贏中,一步步走向成熟與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