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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住房,是眾多消費者夢寐以求的事情。何時買房,如果買的期房是否能如期入住,房產證什麼時候能攥在手裡,物業如何,買車位是否要付幾萬『大洋』……真沒想到,『買房難,買房後更難』。
關於房子的紛紛擾擾從未停歇,如果一不小心,掉進開發商設下的『陷阱』,處於弱勢的業主該怎麼做,纔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相關部門又該在這人生大事中扮演怎樣的角色呢?
購房之入住糾紛
【看圖紙買房的消費者不在少數,買房後,能否及時入住,恐怕是業主最為期待的事情了。】
案例:丟下最後幾幢未能完工的樓房,富力·山水人家的業主便玩起了失蹤。已經購房2年多的大部分業主至今未能入住,退房、索賠顯得遙遙無期。
消協點題:據了解,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四川各地消協(委)共接到商品房投訴7263件。其中關於期房的投訴6632件,比例高達91.31%,涉及問題包括,期房的房屋質量、價格、宣傳、計量等多方面問題。
四川省消委秘書長劉亞兵認為,這主要還是由於開發商的信用和抗風險能力較差。從政府的角度來講,應加強開發商資質的審查,提高行業進入的門檻,加強擔保等措施,從制度上防止『空手套白狼』案例的頻頻發生。
業內說法:業內人士指出,部分小開發商使用的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手段。首先,開發商通過銀行貸款、集資等方法辦齊各類證件。開工後又可以通過預售房來回收資金,以進行後期的修建。但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況,開發商抗風險的能力不足,就選擇了『人間蒸發』。
入住之產權糾紛
【業主入住後,通常還得過房產證這一關。】
案例一:成都市解放北路一段108號維達北苑的汪大爺付全款購買了2年多的房子,至今仍然沒有拿到房產證。由於開發商拖欠建築方的工程款,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該房被查封。辛辛苦苦存了一輩子的錢買的房子,都住進了2年了還被查封,汪大爺真的沒有想通。
權威說法:從法律角度講,產權證纔是房子的『身份證』。成都市房管局房產分中心法律諮詢窗口鄭先生表示,按照相關規定,房屋在交付使用後一個月內就必須到房管局備案,從開發商到房管局備案之日起,開發商最遲一年內應給業主辦理房產證。因此業主在入住時,通常還拿不到房產證,業主應及時督促開發商做好房產備案工作,避免一房多賣和產權不明的情況發生。
案例二:龍泉麗泉江南業主買房兩年多,一直沒有拿到房產證,急於辦理產權證的業主開始追查源頭,結果卻把自己都嚇了一跳,原來開發商根本都沒有國土資源局頒發的『土地證』。
消協提示:四川省消委投訴部主任闕龍提醒消費者,買房首先應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資質證明,也可到房管局查看。開發商必須取得五證,包括土地使用權證、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開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
維權之物業糾紛
【如果你入住了,產權證也拿到手了,但不要以為就萬事大吉了。入住後的物業糾紛又成了眾多業主頭痛的事情,從選舉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管理公司,小區的管理都可能引起不少的糾紛。】
案例:成都市新鴻路南路51號新龍苑西區的馬先生投訴樓下的『活動室』,幾乎天天都有人在搓麻將,因麻將而產生的噪聲讓其周圍的住戶苦惱不已。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饒子卿說,當初物管設立『活動室』是經過了2/3以上業主同意的。馬先生很不服氣,《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業主大會應提前15天通知業主,可他們一天就把投票搞完了。
專家點題:四川省社會科學研究院研究所副所長胡光偉認為,最關鍵的是建立監督約束機制,以保證選舉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就目前的《物業管理條例》看來,還需要進一步明確物管、業主委員會各自的職責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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