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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佛山市檢察院獲悉,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806』專案重點案件之一的南海區沙頭房管所原所長姚麗雲貪污、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近日已作出一審判決: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姚麗雲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犯鄧偉雄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姚麗雲對死緩判決沒有上訴。
利用職權大肆貪污千萬元
1999年7月至2003年7月,姚麗雲、鄧偉雄在為佛山南海某實業公司、南海某有限公司、沙頭李某商品房辦理房產證時,收取辦證方支付的56萬多元的辦證費後,采取不開取收據、極少開收據或不給企業發票的手段,將其中的52萬多元佔為己有。1999年至2003年6月,鄧偉雄在為南海市沙頭某實業有限公司辦理房產證過程中,利用上述手段將該公司支付的辦證費13萬多元佔為己有。
1994年4月,姚麗雲與南海市華光裝飾板材有限公司老板馮明昌商議,將南海區房管局沙頭房管所屬下的物業——旅業部及其所帶的空地轉讓給華光公司。從1997年1月至1999年4月,華光公司支付沙頭房管所購房款共計人民幣800多萬元,姚麗雲收取全部購房款後,只將其中的456萬元交回沙頭房管所及其所屬南海市沙頭房地產物資貿易公司入賬,80萬元用於為單位購買奧迪小轎車,從而侵吞了華光公司支付的房款270多萬元。
2001年至2003年8月,姚麗雲與馮明昌商定辦理房產證和他項權的辦證費率,由姚麗雲列出具體的收費金額。姚麗雲合計收取華光公司辦證費合計人民幣1410多萬元後,只將其中的約82萬元拿回房管所入賬,差額1328萬元據為己有。
違規辦證致使巨額貸款無法歸還
2000年4月至2003年5月間,身為沙頭房管所所長和副所長的姚麗雲和鄧偉雄經商議,在為華光公司及其關聯企業辦理房地產證評估過程中,濫用職權,在其證件不完備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作出房產評估,辦理了他項權證,使華光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根據其評估房地產抵押獲得中國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等五家銀行的貸款。
其中姚麗雲明知對方證件不完備,仍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擅自決定對其中196個房產做出評估並辦理了他項權證,使華光公司根據其評估進行房地產抵押獲得五間銀行的貸款,直至案發,華光公司尚有貸款156594萬元、美元1500萬元無法歸還給貸款銀行。
247萬外幣存款來源不明
法院查明:姚麗雲在澳門匯豐銀行、大豐銀行的存款除其中折合為人民幣1652萬多元是貪污所得外,尚有折合人民幣247萬多元的外幣存款姚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且明顯超過姚麗雲的合法收入,差額巨大。2003年8月12日,偵察機關在鄧偉雄駕駛的奧迪小轎車尾箱內查獲現金人民幣89萬多元,此款鄧偉雄同樣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也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
法院認為,姚麗雲、鄧偉雄在職期間,濫用職權謀取巨額私利,對社會造成了極度惡劣的影響,故對他們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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