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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羅莊東裡小區22輛汽車被砸。業主袁先生告訴記者,如要自己全部承擔車的維修筆費用就太『冤枉』了,其他愛車被砸的業主也面臨這一問題。
據北太平莊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紹,被抓獲的祼奔砸車男子是否精神有問題還不能斷定。在警方現場拍攝取證後,業主紛紛把傷痕累累的汽車開至維修店修理。
業主袁先生說,車玻璃被砸不在汽車保險范圍內,4S店開出的維修估價為5500元,他交了停車管理費,物業應負有責任。該小區物業的王主任表示,此事目前還在調查當中,具體責任還不好認定。
大地律師事務所的毋戰斗律師介紹,如果砸車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應承擔民事責任。小區物業應及時發現並制止破壞行為,否則物業也負有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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