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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天津開發區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03年到2005年,開發區已收回工業區53.02萬平方米的閑置工業用地及停建工程用地。
據了解,天津開發區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開始制定並調整用地政策,到1999年,開發區生活區各類閑置土地已基本清理完畢。根據國土資源部出臺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又加大了對工業區閑置土地的清理回收工作。根據工業區閑置土地的不同成因,開發區采取了不同措施,包括對整宗及停建項目工業用地進行清理;對企業由於破產、停產等導致的工業廠房閑置進行清理;根據廠房的實際情況在規定時限內予以拆遷或整體改造和對部分短期閑置土地采取置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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