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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和計算貸款額度存儲餘額基數調整後,為了確保購房者能夠更准確、方便地利用新政策購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對新政策執行中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一問:調整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餘額倍數、房價和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四個條件的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月工資總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配偶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月)×借款期限。
其中借款人工資總額=月繳金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按不同借款期限確定,十年以內(含十年)為35%,十至二十年(含二十年)為40%,二十年至三十年為45%。
2、按照房屋價格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比例。
其中貸款比例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來確定,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的80%;購買危改還遷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現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
3、按照住房資金繳存餘額倍數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及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賬戶存儲總餘額的15倍確定貸款限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賬戶存儲總餘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4、按照貸款的最高限額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為25萬元;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或者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的,貸款最高限額30萬元。
二問:組合貸款額度如何確定?
組合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價格或房屋評估價值的80%。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強調,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應按照《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執行,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由各貸款銀行根據各自管理辦法,減除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後自行確定。
三問:貸款應如何償還?
按照有關規定,借款人自銀行劃款之日的次月起進入還款期,以銀行貸款發放日的前一日為每月還款日。
借款人可以在每月還款日到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或委托貸款銀行通過信用卡、儲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還款;借款人采用櫃臺現金還款,應在還款日到支行償還當期應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在建設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和貸款銀行簽訂委托劃款協議書,辦理委托提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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