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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1月1日起,國土房管部門在天津市啟動了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工作,將住房保障范圍從市內六區拆遷居民擴大到全市城鎮范圍內的『雙困』家庭,這意味著有更多的困難群眾可以享受住房保障。記者昨天獲悉,目前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受理過程中遇到一些實際生活中的問題,為進一步做好租房補貼工作,國土房管部門就這些申請中的疑問逐一進行了明確。
放棄原有資格可以申請租房補貼
已配租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的家庭或已取得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定向安置用房購房資格但尚未購房的申請人,退出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或放棄經濟適用房、定向安置用房購房資格,符合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租房補貼。
申請補貼人口計算要看實際
低保家庭申請租房補貼人口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記載人口計算,在計算該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時,申請租房補貼人口應全部包括在內。
申請租房補貼家庭與近親屬合住近親屬住房的,經查實,在該住房上落有戶籍且他處有住房的,應將其從落有戶籍人口數中減除。
申請租房補貼家庭成員離婚,由法院判決的,離婚涉及的現住房認定以法院判決為依據;協議離婚的,離婚涉及的現住房認定以離婚協議的履行結果為依據。
認定伙單居住面積須證明
申請租房補貼家庭居住非成套或成套伙用住房,伙用戶數在2戶以上的,須由申請人提供住房產權單位(或經營管理單位)出具的包括住房伙用面積、伙用戶數、伙用人姓名等相關情況的證明。申請租房補貼家庭現住房相關證件無法確定現住房面積的,由其房屋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會同區(縣)房管部門實地丈量確定現住房使用面積。
新聞鏈接
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或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且未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拆遷定向安置用房。
租房補貼標准為: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0元;環城四區和塘沽、漢沽、大港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8元;武清、寶坻和靜海、寧河、薊縣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5元。租房補貼面積標准為: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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