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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剛以公司評估師的身份跟賣主談好30萬元的價格幫忙賣房,這邊就以個人身份把這套房以34.2萬元的價格倒給了買主。近日,南京順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打著現金收房的幌子賺差價的行為在買賣雙方一次無意的相遇後東窗事發。
講述:評估師30萬元收房
家住白下區良友裡的辛先生就是本文開頭提到的賣主,因為相中了後宰門一套價值55萬元的房子,手頭錢不夠的他找到南京順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常府街店,請他們幫忙賣掉目前所住的良友裡的房子,以便湊齊這55萬元購房款。
去年12月19日,順馳公司一個姓繆的評估師來到辛先生家中對其將要出售的這套房屋進行價格評估。辛先生說,繆某只拋出了此房頂多值30萬元的結果。
因為急等著錢付後宰門那套房子的餘款,辛先生夫妻倆最終還是接受了30萬元的價格。見辛先生接受,繆某隨即提出,他們公司可以現金收購此房。雙方很快簽訂了一份中介合同。繆某的身份在合同上變成了乙方即購買方,繆某所在的公司則是丙方。
合同簽完後,辛先生夫妻坐等繆某送來30萬元錢,哪知道除了當場付給他們5000元錢外,店方再也沒提出啥時付剩下的錢。就在他們焦急等待時,繆某卻沒有閑著,他將房子轉手賣給一位姓薛的先生。
驚訝:34.2萬元!房子易主了
2005年12月21日上午,薛先生接到該公司電話,稱有合適的房子請他去看一看。陪同看房的又是那位姓繆的。繆某講,這套房子的房主要價35萬元。薛先生還了半天價,結果對方在34.2萬元上堅持不再讓步,並稱這是房主的底線。考慮半天,薛先生接受了這個價格。
價格談攏後,繆某告訴薛先生,這套房子的房主正在急等錢買另一套房子,只要薛先生盡快付款,房主纔能在最短時間裡騰出房子。薛先生想在春節前搬進新家,也考慮到房主的實際情況,便毫不猶豫地按照繆某訂好的合同規定,將20萬元打入了這家公司的賬戶。3天後,辛先生被該公司收走的房產證上的名字就變成了薛先生的名字。可令薛先生想不到的是,等他把錢付掉後,這家公司卻拖著不給他再去看房了。
據薛先生講,他三天兩頭到這家公司要求拿鑰匙,但工作人員卻以各種理由推辭。
調查:低買高賣賺差價
薛先生越等越覺得不對勁。因為自己家離剛買的房子不遠,有一天晚上散步時他便轉到這裡來了。薛先生說,當他敲開門後,看到辛先生夫妻正在家裡吃晚飯,雙方交流後纔知道,中介公司之所以以各種理由來阻止薛先生看房,其實是故意不讓他們買賣雙方見面,以達到兩頭欺騙,最終低買高賣賺差價的目的。
『按理來講,我的合同上買方是繆某,那麼薛先生的合同上賣方也應該是他呀,但還是我的名字。』辛先生拿著兩份合同,一一給記者指出上面的問題。
真正令他們不能接受的還是價格,『作為中介公司的評估師當時評估只有30萬元,但轉手就賣給別人34.2萬元,他們中介公司怎麼能賺差價呢?他們不是只能收取中介費嗎?』辛、薛兩位先生異口同聲地說。
第二天上午,辛先生和薛先生一道來到順馳公司,沒想到負責處理此事的客服部一個姓李的男子壓根沒把它當回事,並稱這根本不是問題,既然辛先生的房子已經被公司收購了,那麼公司賣多少錢跟辛先生無關。而薛先生也是自願接受這個價格的,他認為沒有問題。
見對方振振有詞,辛、薛二人又趕到南京市房產交易中心的業主維權辦公室諮詢。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這家中介公司確實在違規操作,他們應該退出這部分差價。然而,順馳死活不肯退出那部分差價。
『我那20萬元錢是給賣主辛先生的,沒想到中介公司卻壓著不給人家,也不肯退給我,說事情沒有解決之前這錢就不能動了。這簡直是強詞奪理。他們不就是想壓著這錢做周轉資金嗎!』薛先生氣得臉都漲紅了。他說後來那個姓李的乾脆不接他電話了,於是,這事一直就拖了下來,從2005年的12月底拖到了2006年春節後。
追蹤:公司又願退差價了
日前,記者趕到南京順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常府街店時,薛先生他們正在圍著一位負責人模樣的年輕男子訴說著什麼。當記者亮明身份後,這位自稱是店長的男子以總公司有規定不能接受采訪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記者表示請他把總公司負責此事的李某找來協調,這位店長又稱剛纔已經給李某打過電話,李說在外面有事來不了。隨即他又稱自己也有急事,出了門騎上車子沒影了。
無奈之下,記者只得與辛先生他們一道趕到位於新街口的該公司總部。
在辛先生等人一遍遍的催促聲中,專門負責處理此事的李某終於露了面。在一番激烈的爭辯後,討論出一個初步的結果:買賣雙方基本上同意由公司和他們簽訂一份協議書。協議書上,該公司表示願意退出4.2萬元的差價。
有關部門:做法確屬違規
15日下午,記者就此事專門諮詢了南京市房產交易中心中介管理科。管理科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順馳公司作為經紀公司,它的性質應該是房產交易的中介機構,這種以現金收購的名義,欺騙房屋買賣雙方賺差價的做法確屬違規。據這位負責人介紹,2001年,國家建設部便專門發布了《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在這一規定中明確指出,『超出營業范圍從事房地產中介活動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在去年,國家為了整頓房地產市場,建設部等七部委聯合發文,再次對這一塊作出明確規定。如此看來,順馳最終退差價的做法還是明智的,不然相關部門必將對其作出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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