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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土資源部出臺《國土資源管理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規劃》,明確了未來5年內國土資源部在相關方面的工作。《規劃》中提到:『2006年,對中央媒體曝光的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調查率要達到100%。』此規定立即引來了公眾的關注。
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今日表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推進依法行政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國土資源立法還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難以全面有效地解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對行政權的監督約束機制不夠健全,國土資源管理領域腐敗案件時有發生;部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還比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為此國土資源部專門制定了《依法行政規劃》,以期改觀上述情況。
他說,依法行政離不開社會的監督,特別是媒體的輿論監督,所以『強化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和高度重視新聞輿論監督』,理所當然地成為該部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之一。國土資源部明確提出,今年,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都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並向社會公布;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並依法及時處理。2006年,對中央媒體曝光的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調查率要達到100%。
對此項舉措,專家和公眾都表示歡迎,認為『是件好事』。不過,也有專家建議,此項規定應該有細化的內容,比如哪些案件屬於『重大的』范圍,怎麼個查法,查了以後的結果能不能公布,100%的承諾怎麼保證兌現,哪些媒體屬於《規劃》提到的『中央媒體』,都應該界定清楚,否則容易淪為一時『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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