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江西省上饒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相鄰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肖建華(樓上住戶)停止在原告蔣華飛廚房頂上設置、裝修衛生間的行為,並判令被告上饒順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封堵住肖建華家的訴爭排水口。
法院查明,去年,原告向被告公司購得一套位於五樓的商品房。事後,原告獲悉,在原先的建築設計中,該房屋的廚房處被設計為衛生間,而在施工過程中,開發商變更了設計,改為廚房。施工結束後,該單元二至五樓同一位置的房間地面上,按廚房的排水要求,開發商只預留了兩個小排水口(二至五樓的住戶均將該位置裝修成廚房);而六樓同一位置的房間地面上,卻多預留了一個用於安放蹲坑或抽水馬桶的大排水口。原告入住後,發現被告肖建華(六樓業主)正在利用地面預留的排水口,欲將其廚房頂上的房間按衛生間的要求進行裝潢(此外,被告肖建華所購房屋內另設有兩個衛生間)。
原告與被告協商未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樓上住戶將衛生間直接設置在樓下廚房之上的行為,雖然沒有妨礙樓下住戶對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但有違社會公德和善良風俗;被告上饒順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也有過錯,也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