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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初就是衝著有產權證和土地證纔高價買了這房,可現在開發商說只能按照程序辦理,不保證一定能拿到這兩證。』近日,購房的業主與開發公司理論,要求開發公司就此給個說法。
『確保』二字咋理解
房主們購買的房子位於雨花臺區新建村,是鳳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在新建一村一售樓部,一些房主告訴記者,2004年12月,開發商承諾,購買這裡的房子就能拿到兩證,他們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據了解,當時在同地區、同質地的房子,沒有兩證是1500元/平方米左右,而這些房主花了不低於2100元/平方米的價格。
房主們稱,當時,他們衝著能拿到兩證纔來買房,而現在卻說按照政策走程序辦理,不一定能拿到兩證,所以房主們要求開發商退錢,『因為當時開發商稱,辦兩證的錢是包含在房價裡的。』
一房主的認購書顯示,甲方鳳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確保乙方購房者所認購房源並按市、區規定為乙方辦理兩證手續。而在他的購房協議上,相關條款則變為甲方按照市、區政府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兩證。問題的關鍵就是這『確保』二字的理解,到底是確保房源和兩證,還是光確保房源?
開發商堅稱不退錢
鳳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理梅先生稱,公司現在正在為房主辦理兩證,目前已經上交了辦理兩證的部分費用。按照目前的政策,他們開發的這6棟房子是能辦理到兩證的。『但國家的政策是變化的,辦理兩證也需要一定時間,所以公司不能保證一定能夠讓房主們拿到兩證。』
針對房主們提出的到時候拿不到兩證退錢問題,公司另一經理堅稱不可能。他稱,公司在與房主簽訂認購協議時,只是承諾按照相關程序去為房主代辦兩證,而並沒有承諾一定會讓房主拿到兩證,也沒有說什麼時候能夠把兩證辦下來。
據了解,房主們購買的房屋土地是新建村的集體土地,只有轉化為國有土地後,纔能辦理兩證。而開發商在此處開發的房子還沒有完成相關的變更手續,也沒有拿到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所以目前還不能辦理兩證。
簽合同前要擦亮眼睛
江蘇省君遠律師事務所李淑君律師認為,沒有簽購房協議的,有權利要求開發商解除認購協議,並退回所付房款,已經簽了協議的,就代表認可了購房協議,就要承擔拿不到兩證的風險。同時,李淑君律師也提醒廣大市民在購房時,一定要看清合同條款,以免被人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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