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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給賣房者部分房款,不管賣出與否,餘款也將在約定時間內付清
對出售的二手房,中介會派出房屋評估師根據市場價格對客戶提供的房產進行評估,然後通過雙方協商,最後定出房價。客戶在與中介簽訂合同後,到相關部門進行委托公證。簽約後客戶即可拿到20%左右的現金房款,中介則獨家銷售這一房屋,並且不管房屋賣出與否,剩下的房款將在雙方約定的包銷時間到期後支付。
據一位購房者反映,起初聽到『限時包銷』這一做法,覺得很新鮮,准備把自己一套30多萬元的住房利用這一方式賣出去。但是諮詢了幾個熟悉房產的朋友後改變了這一想法。他說,例如一套40萬元的房子,在房子進行評估後中介並不急於與你簽合同,而是先給你介紹幾個客戶,並給出低價,讓你遭受一定的冷遇後,再以較低的價格與你簽訂包銷合同。而當合同簽訂後,中介則會找來多個購房者,然後讓他們之間競價,最後賣給出高價者。有時候中介所賺差價可達幾萬元。特別是需要用錢急於將房子出手的賣房者,就更容易『吃虧』。
對此,一位房產經紀人對記者表示,如果說『限時代賣』為他們攬到了房源,給中介提供了賺取中介費的機會,而『限時包銷』則提供給了中介賺取中介費以及差價的機會。再說,中介看好了可以『限時包銷』的房子,他們一般是不會賠錢的。這就和有些中介看到好的房子先自己花錢收下來,然後再加價對外出售一樣,只不過『限時包銷』這一方式還給中介節省了中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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