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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渣』大橋提前40年報廢無人負責
湖北鍾祥漢江大橋原參建者又獲重建投標資格
設計使用壽命50年、竣工驗收時『工程質量等級優良』的湖北鍾祥漢江大橋,僅運行10年便成為『危橋』,今年9月不得不拆除重建。
令人費解的是,從4年前該橋出現險情到拆除重建,其工程質量問題迄今無人承擔責任,而原先參加該橋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單位,再度參加拆除和重建大橋的投標。為此,湖北省委領導日前批示要求嚴查有關責任人。
質量缺陷大橋短命
漢江大橋曾是鍾祥人引以為榮的城市標志性建築,當初交通部門竣工驗收時的結論是工程質量等級優良。
到2001年,省交通部門就發現了橋體有裂縫。2004年,大橋『病癥』加劇,湖北省交通廳公路局委托交通部公路科研所進行檢測後,定性為『危橋』。2005年3月,大橋完全封閉,禁止通車行人。過往人流和車輛只有改道從數百米外的渡口乘輪渡過江。
交通部公路科研所的檢測報告表明,大橋主橋箱梁腹板開裂,中間三跨跨中底板橫向貫穿開裂,且仍在發展;部分鋼筋鏽蝕嚴重。大橋目前荷載等級遠低於原設計標准,不能滿足使用要求。
一項質量等級優良的工程為何如此短命?據中國鐵道第四勘察設計院橋梁專家蔡雲標分析,除了車輛超限超載加速了大橋的衰老,橋梁耐久性不夠的根本原因在於質量缺陷。
你情我願無須問責?
在這座大橋的總投資中,鍾祥市(當時為縣)政府投資約佔2/5,其餘為上級交通部門投資,但鍾祥市卻是大橋的業主,當記者問及誰應為大橋承擔質量責任時,鍾祥市政府一位負責人只是說『專家們有意見』和『我們要為鍾祥創造寬松的發展環境』,便不再深談。
幾位當地乾部私下對記者說,市領導也不好多談大橋的質量責任,原來建橋的大部分投資是上級交通部門的,再說現在建新橋上面已答應不要鍾祥市政府出資。
據鍾祥漢江大橋加固處治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胡志強介紹,這次拆除和重建大橋主橋所需的3400多萬元,全部由交通部門以統收統貸方式籌款。
在武漢從事橋梁和高速鐵路設計的幾位專家分析說,鍾祥市有求於交通部門,交通部門又不願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問責便成了一句空話。
招投標資格引爭議
今年6月,湖北省政府決定拆除和重建鍾祥漢江大橋主橋,實施大橋加固處治工程時,原大橋建設業主單位鍾祥市政府再次當業主。7月大橋加固處治工程對外招投標,大橋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再次參加投標。原監理單位以設計單位身份,與湖北省路橋責任有限公司組成設計施工總承包單位,還在招投標中中標。
據武漢地區一些橋梁專家和工程質量監管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實行的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如交通局等)、社會監理和施工單位三個層面的質量監督。一旦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承擔直接責任,並受到責任追究;監理單位應承擔監理責任,受到經濟處罰和通報批評,限制在某個行業某段時期內不得參與招投標;施工單位要出資重新返修工程。
大橋加固處治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胡志強則解釋說,依照我國《招投標法》,凡符合相關資質條件的單位均可參加投標。當時沒有哪個權威單位確認原參建單位有何問題,我們無理由否定他們的投標資格。
時評
問責須問當事人
耗費巨資興建的湖北鍾祥漢江大橋,由於質量問題提前40年成為『危橋』而拆除重建。
如此問題工程,從橋梁設計、施工單位到交通管理、技術監理部門,沒有一家願意出來承擔責任。湖北省委領導決定嚴查此案當事人的責任,這一舉措體現了從嚴治政、依法行政的決心和力量。
中央提出建設節約型社會,要求在社會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切實保護和合理利用各種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倘若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像建鍾祥漢江大橋那樣搞建設,節約型社會啥時候纔能建成?
應該看到,在橋梁建設這一系統工程當中,設計和施工單位是質量的載體,技術監理單位是質量監督的重要環節,交通管理部門則是諸多環節責任認定的行政機關。假如施工、監理等單位都不肯出來承擔責任,而交通管理部門也不作聲的話,則必然導致損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重大責任的懸空,這叫做『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如不了了之』。
眾所周知,權力與責任應該是對稱一致的,特別是行政權力,具有管理領域廣、自由裁量度大、以國家強制力保證行使等特點,這就決定了它既是與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關的一種國家權力,又是最動態、最容易違法或濫用的一項國家權力。據此,交通部門享有行政監管權力和擔負行政監管職責,倘若不作為或不負責,就應被問責。
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領導,如果能夠敢於問責,追究責任到人,公開披露追究結果。那麼,我們不僅可以減少物質資源的浪費,而且可以減少管理決策的浪費。因為建設節約型社會,不僅需要節約的農民和市民,同時還需要一個節約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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