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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黨校的韓慶祥教授日前在一次主題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和諧文化』的理論研討會上,痛斥了山西煤炭富豪的揮霍浪費行為。他說:『山西一煤礦礦主,今年以3700萬元的價格買下北京最貴的別墅。隨後,一次性購買20輛『悍馬』越野車,為本家族15歲以上成員各配一輛。』韓教授以此為例批評某些企業主遺忘社會責任感,掙錢後不知回報社會,只知物質享受。他認為這種行為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在貧富差距逐漸拉大的情況下,富人的揮霍會產生不好的社會影響,這是毫無疑問的。即便是屬於主流經濟學的制度學派,也認為富人的消費具有外部性,不能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從這個意義上說,呼吁富人在花錢時不要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是有道理的。但我們需要更進一步追問的是:富人們為什麼有能力、有意願如此消費?
一般來說,揮霍浪費是紈?子弟的典型特征,他們被俗稱為『敗家子』。但這種行為出現在本來應該深知創業艱辛的第一代富豪身上,就很發人深思。在我看來,主要原因還在於他們的錢來得太容易了。錢來得越容易,花起來就越不心疼,其行為就越是像『敗家子』。
從各方面的資料看,山西煤炭富豪之所以能夠獲得支橕其肆意揮霍的超額利潤,主要是由於三個原因:
一是礦工的工資太低了。一項調查表明,直到上世紀80年代,由於其勞動是屬於『高風險,高強度』,所以礦工的『收入一直穩居各行業前列乃至首位』,但此後就一路下滑,到了新世紀,他們的收入『在49個行業中排倒數第二』,『相當多的礦工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是安全投入被『節約』了,這點從不斷發生的煤礦安全事故中就可以看得出來。
三是國家稅收沒有到位。到去年為止,國家的煤炭資源稅已經20年沒有調整。雖說後來微調了一點,但增加的部分只佔目前煤炭平均售價的1%左右,仍然屬於『毛毛雨』。
其實,豈止是煤炭行業?我們稍一留心就會發現,大凡能夠大批制造富豪的行業,莫不存在這樣三個因素。這三個因素不僅使勞動者在『第一次分配』環節就處於極端不利的地位,而且也使得國家沒有財力進行『第二次分配』,長此以往,社會貧富差距就會越來越大,而所謂『購豪宅,買悍馬』現象,不過是社會貧富分化的一種表象罷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富人的消費行為所以『超常』,是因為他們的利潤『超常』,如果他們獲得的利潤是合理的,那他們的行為也就會合理得多。在只能獲得合理利潤的情況下,無須呼吁,他們的形象也會離『敗家子』遠些,而離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富豪』或許會近些。
所以與其呼吁富人自律,還不如從前面提到的三個因素著手盡量縮小貧富差距。貧富差距縮小了,社會和諧也就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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