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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出臺了《信訪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對優質高效處理好群眾信訪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明確規定了答復群眾信訪的具體時限。按照『規定』,市國土房管局在繼續堅持每個月第一周的周二局級領導接待來訪群眾的基礎上,又規定每個月最後一周的周四由各區縣房管局負責人直接接待群眾,受理問題。同時還承諾,受理信訪問題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不超過30個工作日,辦結後將及時告知信訪人結果。對於推諉、敷衍、扯皮或者態度生硬、作風粗暴的信訪工作人員,將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得知這一消息後,心中頓覺豁然開朗,歡欣鼓舞。
記得大約兩年以前,我曾在《每日新報》房地產周刊上開闢『買房故事』專欄。也正是在那時,我有幸了解到在房地產行業市場化以來的十多年裡,老百姓在買房過程中所經歷的酸甜苦辣,它們讓我真切地知道了這個行業曾經的無奇不有和光怪陸離。說真的,我就是從這個行業中走出去的,後來的工作雖然不再直接接觸一線業務,但卻始終深情地守望著這個行業直到今天。可以說,我幾乎從始至終地見證了這個城市房地產行業發展的整個過程。然而,即便如此,如果當時不是跟那些被訪者面對面地坐著,傾聽他們的訴說、閱讀他們的材料,我還是不敢相信那些事都是真的!其中有:一套房的實際銷售面積就能跟產權證上的最終實測面積相差80平方米的;有前後樓間距只有8米的小區;還有銷售時承諾是陽臺,而交房時變成小院的;最離奇的是一位段大爺的遭遇,原本30多平方米的房子拆遷後,就是因為產權上的一些爭議而導致還遷房始終得不到解決,竟然十幾年都在到處租房、居無定所!如果讓我用兩個字來形容當時做那個專欄時的感受,那就是『震驚』!雖然在那之前我也明白在這樣一個新興行業發展過程中勢必會存在很多不規范,但卻不知道它的不規范居然達到了如此程度。當時也曾替那些購房者就某些具體問題諮詢過相關部門,但卻極少能夠得到及時而又明確的答復。因此當時我最終能做的也只是把這些買房故事一一記錄下來,讓它們見諸報端,以警示這個行業,僅此而已。而兩年後的今天,我們終於看到,相關部門已經引起重視並正式為此出臺了政策,購房者再遇到上述類似問題時終於投訴有門了!
當然,隨著這個行業的不斷進步和完善,現在已經很少再發生上述那些令人難以置信的買房糾紛了,但是我想說的是,此時出臺這樣的政策仍舊非常必要。因為據我了解,目前還有相當數量過去積累下來的房屋糾紛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今天這個行業中也仍舊每天都在發生著這樣那樣的買賣糾紛。如果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將勢必激化購房者心中的憤懣,長此以往下去,正所謂積重難返,相信終有一天這些問題會形成一股力量,最終影響到行業的發展。在本屆住交會上,老潘有一句著名的自嘲:現在地產商的名聲不好。雖然老潘一向調侃,但從這句話中也不難體會出老潘心底的那份酸澀。然而,這又怨得了誰呢?如果這個行業從一開始就能夠嚴格自律,及時糾錯,今天又何至如此?我想,今天地產商的壞名聲應該與這麼多年來買賣雙方大大小小的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從而加重了購房者心中的敵意有很大關系。
因此亡羊也要補牢。這是一種態度,也是一種覺悟。西點軍校有句名言:戰場無小事。而對於房地產行業來說,這句話可能應該改寫成為:糾紛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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