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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1
現房買賣執行新合同瞞報抵押可雙倍賠償
從2006年1月1日起,由北京市建委、市工商局聯合發布的《北京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將開始實施,開發商只能對示范文本內容進行細化,不能刪除或減少內容;開發商補充的內容若為霸王條款,與示范文本相悖,霸王條款無效。
凡是2006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要在90天內持網上打印的《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和《北京市房屋轉移登記申請表》及其他相關材料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就是所謂的『小產權』。
新出臺的現房買賣合同文本中規定,瞞報抵押情況可要求雙倍賠,而且,租戶有優先購買權,現房合同要求開發商明示房屋的租賃狀況,提示購房人在購買租賃房產時作必要的補充約定,現房合同將《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明確列為房屋竣工驗收和交付的必備條件。因此,只要發現房屋內存在違反質量規范的問題,就可以視為開發商沒有按規定完成竣工驗收,開發商在修復期間應當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這對進行精裝修房屋的業主是非常有利的,因為它可以有效地督促開發商加快維修的進度。
另據了解,從2006年1月1日起,將對《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有關內容進行相應調整,具體調整內容目前還沒有確定。
新政策2
現房買賣網上簽約購房署名事先想好
從2006年1月1日起,北京的老百姓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現房將實行網上簽約交易了,老百姓在准備購買之前,可以先登錄北京市建委的網站了解該項目、樓盤和房屋銷售狀態及成交均價等信息,實現現房合同網上簽約後,開發商將處在透明狀態,如果房地產商有任何違規行為,還將會被管理平臺的信用系統公示,嚴重的還會停止該開發企業網上簽約系統的運行。
我市合法銷售的現房都需要進行現房合同網上簽約,任何開發商將再也無法通過謊報銷售數字的手段來誘騙消費者購房了。
為防止房屋炒作,現房買賣網上簽約時,認購和簽約的購房人名稱不得隨意變更,合同上購房人署誰的名字事先一定要考慮好,轉移登記前房屋不得轉讓他人。此外如果退房,管理網將公示銷售單位的退房信息。在管理信息網的樓盤表裡將及時恢復可售標志。
新政策3
住宅分戶驗收開發商提供8項信息
從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開始推廣『一戶一驗』的住宅工程質量驗收制,從明年開始,開發商在向購房者交房時,必須提供采暖系統安裝質量,給水、排水系統安
裝質量等8項房屋質量檢查和整改記錄,並公示住宅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和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信息。
分戶驗收合格後,必須按戶出具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簽字(簽章)確認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並加蓋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專用章,該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應作為房屋質量保證書的附件一並移交業主。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如果不合格,建設單位就不能組織整個工程竣工驗收。
以往多以整棟樓為基本單位進行驗收,業主對商品房質量投訴很多,業主入住後若發現漏水、裂縫等質量問題往往難找到責任人,新的質量驗收辦法,將很大程度解決因房屋質量問題產生的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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