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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同意,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要求實行冬季供暖的北方各地區把推進供熱體制改革作為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穩定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工作來抓,統一思想、轉變觀念,切實做好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
《意見》要求各地以科學合理供熱、滿足人的需求為目標,以培育供熱市場和保障供熱能力為基礎,以供熱收費制度改革為核心,以解決低收入困難群體采暖問題為重點,促進城鎮供熱事業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同時堅持分類指導原則,在國家統一指導下,因地制宜,根據本地實際積極推進改革工作;堅持以改革促發展的原則,認真細致地制定各項配套政策,全面落實改革要求,使供熱企業在深化改革中取得較快發展;堅持環保節能的原則,強化節約意識,大力推動建築節能和系統節能,降低能源消耗;堅持積極穩妥、確保穩定的原則,充分考慮社會公平,滿足困難家庭的需要,同時兼顧各方面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建設部等8部門日前共同發布的《關於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原則上各地區可用兩年左右時間實現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具體由各地從實際出發自行確定。《意見》就近期北方地區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工作提出七個方面要求:
一是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二是逐步推進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采暖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采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實行將采暖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三是培育和完善供熱市場。四是切實保障低收入困難群體采暖。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時,要將解決好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采暖問題作為重點內容。五是優化配置城鎮供熱資源。六是大力促進供熱采暖節能工作。七是加強供熱市場監管和應急保障。
·八部委要求各地兩年內實現供熱商品化貨幣化
1、熱價與燃料價格聯動
2、供熱商品化兩年實現
3、非公經濟可參與投資
4、困難戶采暖政府籌錢
5、鼓勵開發可再生能源
6、供熱應建立應急保障
7、新建樓要裝熱計量表
8、供熱改革背景:福利供熱問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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