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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滿足拆遷困難家庭住房需求,今年天津市安排建設了1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到12月底,有關建設單位預計可向社會推出110多萬平方米、約1.5萬套的經濟適用住房,為拆遷居民購買經濟適用房提供更多選擇。
今年開工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分別坐落在河北區、河東區、紅橋區、南開區,包括河北區敬賢裡項目、華苑天華裡住宅區、麗苑居住區23號地、瑞景居住區15號地、東城家園項目、瑞景居住區1號地、瑞景居住區21號地、瑞景居住區20號地、瑞景居住區22號地、瑞景居住區23號地、中山門地塊、河北區真理道馬場營房地塊以及宜爽東道南片等。
據介紹,為保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拆遷困難群眾,相關部門目前采取了嚴格控制銷售價格、控制銷售對象的『雙控』措施。對於銷售價格的控制將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經濟適用住房在項目招標時就必須明確其平均銷售價格和最高銷售價格;經濟適用住房一律實行網上銷售,主管部門通過網絡系統發布相關信息和銷售價格,對銷售過程的價格進行即時監控;購房人可以通過天津市房地產綜合信息網及時便捷地了解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信息和價格,發現違反公布價格的情況可以隨時舉報。
對於銷售對象的控制,將嚴把『三關』。嚴把資格審核關,各區主管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條件受理審核;嚴把銷售關,銷售單位查驗《購房證明》,如果發現與購買人姓名不一致,有權拒絕出售,銷售單位與購房人簽訂合同後,將收回《購房證明》留存備查;嚴把產權辦證關,在辦理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時,必須與網上銷售明細進行核對,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姓名與《購房證明》申請人姓名不一致的,不予辦理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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