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首次為房地產代言,而且只花了三分鍾的時間,就賣出了兩間房子,價值超過兩千多萬臺幣,大家因此稱她為超級業務員。林志玲說,以後她可以改行當個業務員了。地產商也為林志玲預留了三間房子讓她選,林志玲說她很喜歡這裡,交通也很便利,還一直催促地產商要馬上動工,讓她能早一點搬進來。林志玲還說,她買房子的事本來想要秘密的進行,沒想到現在就讓大家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