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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際通行的『60歲以上老年人佔人口比例10%以上或66歲以上老人佔7%以上即開始進入老齡時代』的標准,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
在我國目前的狀況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遠遠未能健全,獨生子女政策推行,使4-2-1家庭在未來盛行,一對中年夫婦不可能同時養育四個老年父母,再加自己的兒女;兩對老父母遺留的兩套住房如欲都作為遺產傳給子女,子女也都有了自己的住房,沒有居住的需要。
於是,以房養老浮現出來。以房養老是對目前盛行的『養兒防老』和貨幣養老的有益補充,同時是對個人家庭擁有資源,特別是房產資源價值的最好的發揮利用。
一個小故事說:中國老太太與美國老太太在天堂會面,中國老太太說我辛苦一輩子,終於掙足錢買了自己的房子;美國老太太說,我辛苦一輩子終於把房屋貸款還完了。這個故事曾經被大肆宣揚,按揭貸款購房居住也已成為住房消費的潮流。
但美國老太太的做法是否就是最為明智,將自己擁有資源的運用達到最大化呢?並非如此。比如,該老太太是心滿意足上了天堂,遺留的住房還具有相當的價值未予利用,子女繼承時一筆客觀的遺產稅是需要繳納的。假如該老太太並無子女,或者晚年生活貧苦無依,菲薄的養老金根本不足資用。而個人死亡後的住房卻又閑置浪費。能否將老年人死亡後仍會遺留房產的價值,通過一定的方法提前予以貼現變現,得到一筆持續穩定可靠的現金流入,用來解決養老中的資金不足的困難呢?完全是可以的。這就是『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走近中國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理財研究中心副主任柴效武教授日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透露,包括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公司在內的多家保險公司,都有意醞釀推動以房養老業務的研發,並就此與他多次洽談有關研究與合作,同時浙江省的多家銀行在與其接洽的過程中也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但我國由於金融工具不夠健全完善,因此該業務尚未出現。
其二是柴效武本人提出的售房養老模式,即老人把住房出售給特定機構,使用權繼續保留到死亡為止,房款作為養老年金由機構在老年人生前分期支付。
柴效武認為,相對而言第一種模式比較簡單,第二種則要復雜一些。但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也可以分為兩種方式,簡單一些的由房主直接將住宅抵押給銀行,取得錢財養老,但面臨老年人死亡期限不確定,住房價值波動等風險;復雜一些的則將保險公司也參與進來,如此可保障老人在房款花完而自己仍『老不死』時,不至於被『掃地出門』。為此要設計一整套的保險方案,這其中涉及保險精算等相關問題。
有媒體日前報道,由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承擔的國家建設部科研課題『反向抵押貸款課題』已經進入第二階段。通過前一段的研究,課題組已經收集且掌握了大量有價值的文獻資料和數據,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下一階段將針對一些有代表性的城市做更深層次的調研和模型測試等工作,並預測市場規模。
房盡其用
柴效武表示,以房養老業務的開辦,風險繁多,事項復雜,但是其好處也極大。從大處來講,以房養老業務將有助於形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使民眾敢於花錢消費,極大地促進房地產交易。即使是手中薄有家財,不敢消費的老年人也可放心大膽地購買住房,再用住房來養老,做到居住、養老兩不誤。從中處而言,這將是金融機構一系列金融產品的創新,因此金融機構反響積極也完全不奇怪。
從小處而言,它將是目前方興未艾的個人理財規劃的一大創新,是個人擁有資源的最好運用的結果。它將住房也作為養老資源的一種,大大強固了養老的物質保障;它將家庭中擁有最大的一筆已凝結在住房財富上的價值,給予搞活流動了起來,為人們的生活造福。
以房養老還有個好處,就是它將使兩代人的代際關系,從目前的這種『過度依賴』向各自的自立自強趨進。父母用自己的住房為自己養老時,子女不可能再躺在父母的遺產上過舒心日子,必須自己創業打天下。父母也必須意識到子女的辛苦,在未來4-2-1的家庭結構下,不要說在經濟物質資助、生活起居照料上,子女不可能對自己有太多幫助,即使『常回家看看』也因為競爭激烈而往往成為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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