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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人們把買房當作一種生活的必須。然而,面對日益攀昇的樓價,我們是否值得為了買房而數十年地節衣縮食,耗盡積蓄呢?其實,買房是改善居住條件的途徑,租房也是改善居住條件的途徑。甚至有人說,租房,不僅是一種生活態度,也是一種理財之道。
按揭並不適合所有人
『買房子吧,拿每個月的房租去做按揭,也能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了。再說,幾十年之後,這房子最終還是歸你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聽了這樣的話,頭腦一熱就買了房。『今天花明天的錢』,提前消費主義似乎從中美老太太買房的故事中得了不容置疑的啟發。於是,按揭買房成了全國人民的統一行動,不買房成了落伍的標志。其實,在各種不確定因素之下,按揭買房並不適合所有人。
許多城市家庭,6個人合伙只為買一套房。小兩口所有的積蓄,加上雙方父母的養老錢,合起來交上一套新房的首付。在接下來的很多年內,還要承擔著每個月幾千元的月供。但是,父母總會老,總會生病,後輩也可能跳槽甚至失業,孩子總是要生,生出來還要吃要喝……未來可能存在的風險還很多。但是只要是買了房子,許多年輕家庭最後的一點抵御能力似乎就沒了。於是,生活的開支被盡可能地壓縮,生育的計劃被一再地擱置,所有的業餘愛好都變成一種奢侈,不敢跳槽,不敢創業,甚至不敢和老板提起加薪的事。
為了一套房子,除了這些付出的代價外,你還將面對加息的風險、持有成本的提高和樓市本身的風險等。樓市如股市,有漲有跌,這是鐵的規律。等到房價跌的時候,即使你急需用錢,這套耗費了你半輩子心血的房子也許已經不值錢了。
租房的日子也很幸福
許多人認為,住在屬於自己的房子裡,纔會真正有家的感覺。一種必須澄清的理念是,買房是改善居住條件的途徑,租房也是改善居住條件的途徑。當租賃成為一種常態,生活就不會因為租房而變得不幸福。
從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現狀來看,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必要買一套房子。比如香港,相當多人都沒有屬於自己的房產,很多市民甚至還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屋內。
在一些發達國家,長時間租房住的人也非常多。在他們看來,病了有醫療保險,老了就住到養老院去,能享受的時候就盡情享受,何必為了一套房子累死累活?《欲望城市》中的凱利就是這樣。如果把她所有買鞋的錢加在一起足夠支付房子的首付,可她卻從來沒動過這個念頭。
時下,不少年輕人對租房的認識存在一定的誤區,總認為租房花了錢到頭來房子還是人家的,自己仍是『一無所有』。事實上,結婚前耗費數十萬元、上百萬元買了房,不過是將未來幾十年租房的錢,集中在短期內支出而已。打個比方說,一套總價100萬元的商品房,不考慮利息成本,就按70年計算,再加上物業管理費,平均分攤到每年的花費在1.8萬元左右,每月就是1500元。
倘若拿這筆錢租房,盡管從表面上看,租上10年,付出18萬元,房子還不是自己的,似乎很不劃算。但假如在租房的10年中,出現比目前房價水平下跌20%的情況,目前100萬元的房子就便宜了20萬元,這租房的10年就等於白住了。再說,這100萬元在10年內還可以找個銀行理財品種,以年收益5%計算,10年可獲利50萬元,足夠付租金。更重要的是,10年以後造的房子肯定比現在的好。
租房,不僅是一種生活態度,也是一種理財之道。許多人不是投資客,他們是只有一套房子自住的普通人家,但如今他們中的一些人毅然決定賣掉自己僅有的一套房,開始『顛沛流離』的租房生涯。他們住在別人的房子裡,用賣掉房子換來的錢做自己想做的事。他們說:『生活,不應該被房子困住。』
買房真的比租房劃算?
『租房不如買房』,曾是幾年前普遍流傳的口頭禪。幾年的耳聞目睹,使許多人似乎誤認為,買房一定比租房劃算。大家不再計算買房、租房到底誰劃算,甚至將買房當作滿足居住需求的惟一手段。有個朋友買了套房,每天卻要花兩個小時上班,還說買的房子特值。難道時間和路費不是購房成本嗎?將路費和時間折算成房租,他在公司附近就能解決住房問題。不知他買房是為了享受生活,還是為了買房而買房。
近日,一家國內知名金融公司發布了一份房地產抽樣調查,據其分析報告顯示,目前,我國房地產平均購房資金成本和月供分別是租金的1.1倍和1.3倍。這就是說購房成本(或月供)已超過租房成本,即『買房不如租房』。這一信息頓時引起整個市場的沸騰和買家的猶豫,許多打算買房的人開始動搖:買,還是租?
李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難題。目前,他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月租金為3000元,房子售價為100萬元。李先生已經有了部分積蓄,足以支付這套房子的首付款。
他現在考慮的問題是,是否應該把這套房子買下來。如果房價繼續上漲,這筆投資當然劃算。但如果房價下跌,買了又要被套牢,還不如用這筆錢去做別的投資。
如果李先生買房,他的成本實際有兩部分:一是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二是購房相對於租房的機會成本,即首付款的存款利息損失。
若以30%的首付比率、6.12%的按揭貸款年利率,以及1年期存款實際利率1.8%計算,李先生按揭貸款的年利息支出為700000×6.12%=36720元,首付款的年利息損失為300000×1.8%=5400元,年購房成本總計為48240元。
而他目前年租金為36000元。『購房成本/租金』比率為1.34,這說明目前的房價持續上漲的空間有限,李先生應該租房。
即使購房成本低於租金,由於貸款購房不僅需要付息還需要還本,因此投資者購房時也必須考慮『月供/租金』比率。
經過諮詢,李先生發現,如果自己交納首付30萬元,餘下的70萬元通過按揭貸款並以等額本息還款的方式分20年付清,他每個月要支付本息約5063.60元;即使分30年付清,他每月也要支付月供款約4251元。其『月供/租金』比率高達1.69。
由此可見,如果李先生將買來的房子轉手再租出去,每個月仍然入不敷出。從這個角度看,李先生還是應該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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