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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女市民李文(化名)剛剛30歲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在商海大展宏圖不成,卻走上了一條詐騙之路:李文以為自己員工購房為名貸款購得市區房產20餘套,後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將已抵押的房產轉賣他人,先後騙取200餘萬元。
日前廊坊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市民報案:該市某商貿有限公司法人李文以孩子到中央美院附中上學急需用錢為名,低價賣掉自己的一套房子,並且收取購房全款18萬元。很快李文就下落不明,電話也沒有人接聽。民警調查後發現,該房已於2003年4月15日賣給他人,產權與李文無任何關系,同時辦案民警發現李文在2000年至2002年間以為自己公司員工購買住房的名義辦理按揭貸款,先後購得市區另三處小區房產20餘套,後又以低於市場價3-8萬元不等的價格將已抵押的房產轉賣給他人,截至案發李文共詐騙受害群眾22戶、獲贓款200餘萬元。鑒於李文的行為已經涉嫌合同詐騙且案情重大,經偵支隊組成專案組。該案也引起省公安廳的重視,並被列為省督捕案件,李文被列為網上逃犯。
針對李文的親屬均居住在北京市的情況,民警多次到其親屬的居住地進行蹲守,特別是在春節、中秋節期間,經過多月的偵察,民警終於確定李文已經改名在北京市通州區馬駒橋鎮一化妝品專賣店打工。經偵支隊派一女民警先期化裝偵查,確定李文確實在該化妝品專賣店後,民警將其抓獲。
經訊問,李文承認了其一房多賣的事實,並交待其所騙贓款已全部揮霍,為維持生計不得不出門打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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