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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14日公布《關於進一步規范我市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告》,對上漲過快的房價予以規范和調控。《通告》提出四項強硬措施,包括統一認購書標准、禁止囤積房源、禁止分期銷售、嚴禁炒賣樓花等。
今年4月,深圳市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出臺政策有效地控制春季樓市漲勢。秋季以來,深圳房地產市場出現強勁反彈。數據顯示,1至10月份,深圳新房銷售價格同比平均上漲了13.54%,南山、寶安、龍崗三個行政區樓價上漲近30%。『較高的漲幅與市場中存在的違規操作有關。』在15日召開的媒體通報會上,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副局長黃珽表示。
《通告》四條措施環環相扣,監管重點在銷售環節。
首先,房地產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認購書』,必須使用全市統一的示范文本,並通過國土房產局一手房網上銷售系統下載,認購書簽訂後,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該措施通過從簽訂認購書到簽訂預售合同直到最後辦理房產證,須為同一個人的做法,從技術上杜絕中途轉手的炒賣行為。
其次,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後,必須全部即時上網公開銷售;國土局網站公示系統中待售的房源,開發商不得無故拒絕銷售。
其三,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提前登記、集中開盤、分期銷售』的售房模式。該措施將杜絕以分期銷售為借口囤積房源人為地制造局部供需矛盾的做法。
其四,嚴禁『炒賣樓花』行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代理銷售尚未辦理房地產證的二手房。該措施的推出,將對深圳的非法炒房特別是中介機構與開發商聯合起來炒作產生沈重打擊。
黃珽表示,除市民參與上述違規行為的監督外,深圳市相關主管部門將組織專項檢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立即停止其售房行為和售房系統,並依法進行處罰。
深圳國土房產局15日透露,該局正在研究包括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在內的多元化住房保障機制。實施後政府將通過新建、收購、改造等多種手段,用10年時間為中低收入階層提供2000萬平方米政府租賃房,以緩解供求關系,穩定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