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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改房屋結構,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引發排除妨礙案件增多。
因拆改煙道將廚房另做他用,天津市民趙先生被住在自己家樓下的兩位鄰居告上法庭。日前,法院經審理認為趙先生的行為侵害了鄰居對煙道這一公共設施的使用權利,判令其將煙道恢復原狀。從法院獲悉,因拆改房屋結構、擅自改變房屋用途造成的排除妨礙案件有增多趨勢。如何在保障自己房屋使用權益的同時,不影響鄰居的合法權益,已成為當下和諧鄰裡關系不容忽視的問題。
原告李某、王某與被告趙某系居住在同一棟居民樓內的鄰居,原告李某、王某居住在三、四樓,被告趙某居住在五樓。兩名原告起訴稱,被告在未經二原告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屋內的屬於公共設施的煙道拆毀,將原有的廚房另做他用,使得二原告家中的廚房無法使用,侵害了二原告的權利,故起訴要求被告將屋內的煙道恢復原狀。被告在庭審中承認二原告主張的事實,但提出被告拆毀煙道是經過物業公司同意的,因此恢復原狀應由物業公司完成。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承認二原告在案件中主張的事實,對二原告主張的事實法院予以確認。煙道屬於包括原、被告在內的房屋產權人的公用設施,被告未經其他使用人同意私自拆毀其屋內的煙道,侵害了包括二原告在內的產權人對煙道使用的權利,所以被告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被告的抗辯理由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采納,故依法判決被告在判決生效的十日內將室內的煙道恢復原狀。
法官說法主審法官分析指出,居住環境日益改善,越來越多的人搬入新居,隨之而來的,因拆改房屋結構、擅自改變房屋用途造成的排除妨礙案件也有增多趨勢。主審法官認為,如何在保障自己房屋使用權益的同時,不影響鄰居的合法權益,應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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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迷戀養鴿子的鄰居在陽臺窗外懸空搭建鴿籠,不堪其擾的李女士於是將鄰居告上法庭,李女士認為,鄰居鄭某在其住房陽臺窗外懸空搭建的長約4米、高約2米、近1米的金屬網結構鴿籠,嚴重地影響了家中的住房采光、通風、衛生及正常生活,因此請求法院判令鄭某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本市河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日前支持了李女士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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