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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成都道110號現場服務,選房前先找拆遷單位申請。
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10月29日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管理中心將在成都道110號(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管理中心)現場服務,1000餘條房屋信息齊備,同時辦理租賃登記備案。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去選擇房屋信息前,市民先要到負責其房屋拆遷的拆遷單位提出申請,進行資格確定。
按照規定,天津市拆遷困難戶租房不再受限制,租房由過去劃定范圍改為到市場上去自由選擇,《天津市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管理辦法》明確:符合經濟租賃房申請條件的家庭,按一定標准拿到租房補貼,可以到市場上選擇自己中意的住房租住。
申請招租補貼對象
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區域)2003年1月1日以後實施拆遷、具有本市非農業戶籍且年收入低於1.5萬元的家庭。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0平方米(含)以下(相當於使用面積7.5平方米);(二)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或領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在8萬元(含)以下,且他處無住房。
申請要經過八項程序
1.申請、受理;2.審核、公示;3.開具證明;4.市場租房、簽訂租房合同;5.申請補貼;6.審核;7.繳存租賃保證金;8.發放補貼。
資格認定四道關
第一步是進行申請資格的認定,因此在去現場選房前,需要到負責其房屋拆遷的拆遷單位提出申請,相關部門將進行資格的認定。認定內容通常包括申請人、家庭年收入、拆遷補償安置費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
1.申請人認定申請人的戶籍以戶籍簿記載為准;申請人家庭人口按其被拆遷住房同戶籍人口計算。對於申請人及其同戶籍家庭成員已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私產房、公有住房使用權或承租廉租房和經濟租賃房的,不得再申請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
2.家庭年收入認定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或領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不需提供家庭收入證明。其他申請人的家庭年收入一般按照上一年實際發生數核定。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年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離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憑上一年銀行養老金領取單據證明其收入,未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由離退休金發放單位出具其年收入證明;不能提供工作單位收入證明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按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直接計算其收入;對明顯高於最低月工資標准的家庭,按實際核定其收入)。
3.拆遷補償安置費認定拆遷補償安置費指被拆遷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被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和安置補貼金額)、按房屋面積確定的搬遷獎勵費、對違章建築的安置補助費和各種困難補助費總和。
4.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認定拆遷住房建築面積以《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記載的住房建築面積為准。申請人他處有住房的,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合並計算住房面積。
現場選房辦理備案
持有區房委辦開具的《招租補貼證明》的申請人在3個月有效期內,便可到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管理中心周六現場活動上選擇租房信息。如果已經選好房屋,那麼申請人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可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經區房管局租賃登記備案部門核查,租賃關系符合《天津市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管理辦法》規定的,在《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上加蓋『經濟租賃房』印記。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應不短於1年。
【提醒】
-申請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資格需持哪些證件?
申請人須提供四類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第一類,身份證件———申請人身份證;第二類,戶口證件———家庭戶口簿;第三類,房屋情況證件———《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或《天津市遠年立戶住人違章拆遷安置補助協議》,申請人有他處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第四類,家庭年收入情況證明。持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定期撫恤金領取證》《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特困救助卡》的家庭,提供其中一種證件即可;其他家庭按照家庭年收入認定的規定提供收入證明。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要持哪些證件?
1、房屋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家庭戶口簿;
5、申請人的《招租補貼證明》;6、公有住房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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