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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房管部門獲悉,隨著《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的出臺,對2002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房屋依法補辦登記工作已於9月1日起開始。根據規定,房屋權屬補登將分為四類情況,申請人應按照不同情況,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
據介紹,經過兩年多的努力,本市已解決800餘萬平方米歷史遺留未登記房屋的辦證問題。但是由於開發、建設單位已注銷、下落不明,造成部分購房人拿不到產權證成為難點問題,解決起來沒有法律依據。而《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的出臺,將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法律保障。
對此,市房地產管理局將會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排好補登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1、現場辦公受理補登申請。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近幾年群眾投訴,整理出第一批補登項目名單,經核查對於無查封、無糾紛的項目,市、區、縣登記機構將做好計劃、安排,采取現場辦公的方式受理補登申請。於9月初在小區或有關媒體上公告,通知購房人做好各項准備。
2、做好補登的投訴接待工作。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將專設窗口、專設諮詢電話受理房屋權屬補登的諮詢和申請工作。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或到登記機構諮詢的方式,將房屋坐落、申請文件、未登記原因等情況向登記機構進行反映,登記機構將設專人、專窗口受理,登記機構進行調查後,列入補登計劃。
3、加大對開發企業的處罰力度。《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期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給房屋權利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仍正常經營,但不申請房屋初始登記的,市房地產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其履行登記義務。對仍不積極申請補辦登記手續的,記入誠信檔案,通報有關部門,停止其新項目審批手續。並按照《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待補辦房屋初始登記後,再予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4、加大補登工作的宣傳力度。市房地產管理局將充分利用有關媒體,對補登的政策、程序等進行廣泛的宣傳,同時,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做好宣傳工作,讓購房群眾做好相關的准備工作,確保補登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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