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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7月28日)從市房管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存量房交易行為,保障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天津市對原有《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示范文本予以修訂。自2005年8月1日起,全市存量房交易統一使用新房產買賣協議。廣大群眾如需查看新房產買賣協議,可登錄房管局政務網(www.tjfdc.gov.cn)。
據房管部門介紹,此次修改共增加了6項內容,其中協議的第一條內增加了5項:房產具體位置,明確購買房屋的位置是處於外環線以內還是以外;房產用途,要求標明購買的房產是用於普通住宅、別墅、商業、辦公、工業還是其他,根據用途不同購房人所繳納契稅也不一樣;建築層數;所在層;土地級別,使購房者了解自己購買住房的價格,清楚自己住房所在地的土地屬於哪個級別。協議的第二條增加了1項內容,即銀行貸款。
此次修訂增加的內容,不僅使得購房人對自己所購的房子有了充分的了解,更重要的是,這些內容將作為統計數據,幫助相關部門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准確的分析和研究,特別是掌握同一地區受所在層數、土地級別等因素影響後價格變化,為今後制定政策提供科學有力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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