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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裝修房子的旺季,不少市民挑選這段時間來美化居室環境。裝飾裝修房屋本來是件好事,但是如果危及自己或鄰居居住安全就不可以了。針對很多群眾反映一些市民在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私拆亂改,造成了鄰裡之間糾紛和房屋安全隱患的問題,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就房屋裝飾裝修應注意的安全細則進行了詳細的介紹。房管局有關負責人提醒:裝修房子,安全第一。
裝修房屋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根據《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裝飾裝修房屋應當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結構安全,同時符合規劃、抗震、消防、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因裝飾裝修影響房屋使用安全。
裝修房屋應當辦理哪些手續?
裝飾裝修房屋涉及拆改的,應當向房屋經營管理人申報,房屋經營管理人接到申報後,應當對裝飾裝修項目進行現場查勘、審核。經審核同意,房屋經營管理人和申請人簽訂書面協議後,申請人方可進行房屋裝飾裝修。
裝飾裝修房屋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市或者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責令立即停止施工;繼續施工的,可以暫扣施工設備、工具和材料,待補辦手續或者恢復原狀後予以返還。同時,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除履行以上手續外,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荷載的,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施工。
房屋經營管理人指誰,其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對於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其房屋經營管理人為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公有房屋,為房屋產權單位、經營管理單位;已售出的公有住房和商品房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為售房單位;其他房屋,為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指定的管理單位。
房屋經營管理人應當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房屋安全和使用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對裝修人違反協議的,房屋經營管理人可以依法追究違約責任。此外,房屋經營管理人還應當對所管理的房屋加強巡查,受理房屋裝飾裝修投訴,並及時處理。房屋經營管理人不履行房屋經營管理職責的,由市或者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裝修住宅房屋或者與磚混多層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房屋的禁止性規定
住宅房屋或者與磚混多層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房屋,在裝飾裝修時,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礎、牆體、梁、柱、樓板等承重結構;禁止拆改上、下水主管或者改變地漏的位置;禁止在混凝土樓板上或者底面剔槽埋管、鑿孔;禁止在樓板、陽臺、露臺超荷載鋪設地面材料,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牆體;禁止在住宅樓房外檐牆體上拆改、增設門窗。
違反禁止性規定進行住宅房屋裝飾裝修的,主管部門將堅決嚴肅處理,由市或者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其中涉及拆改房屋的基礎、牆體、梁、柱、樓板等承重結構的,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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