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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七部委聯合出臺『房產新政』,其中一點就是對個人銷售住宅稅收優惠的調整,以稅收杠杆來抑制投機炒房。
那麼,『房產新政』究竟會對持續『高溫』的房市產生什麼影響?對普通百姓購房是否有利?近日,無錫市地稅局有關人士對此作了解讀。
目前房市的『高溫』,從不斷『走高』的入庫稅收額中可見一斑。據統計,本市去年房地產業稅收共入庫18.8億多元,同比增長了113%。今年1—4月份,房地產稅收額超過9.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近2億元,同比增長了26.5%,其中市區的房地產稅收額達到8.4億元,佔總額的88%。
新老政策相比,對個人購買住房轉手交易需繳納營業稅的年限進行了重新規定,由1年延長至2年,對征收營業稅標准也從差額征收轉為全額征收。根據《意見》,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而根據現行的稅收政策規定,個人購買自用1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出售時免征營業稅,不足1年的差額征收。
『前後對比可以看出,新政策的出臺,意味著炒房者的投資成本加大了,其風險性提高了。』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對稅收政策的調整主要目的是抑制投機炒作。由於此次調整中只涉及營業稅,對契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的優惠支持政策沒有改變,因此對於普通百姓的住房需求不會產生影響。他認為,目前離新政的正式執行期尚有半個月時間,在這段『緩衝期』內,受新政的刺激,房市尤其是二手房可能會出現相對『買方市場』,房價會有下跌空間,因此對普通購房者來說是有利的。
那麼,政策調整後,究竟該繳納多少營業稅?該負責人舉了個例子:比如轉讓一套面積為100平方米的房子,目前的價格是10000元/平方米,即價值100萬元。假設一:如果是2004年6月買入(符合『離購買時間尚沒超過1年』的情況),假設當時的價格為800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差價為2000元。按現行稅收政策,征收稅費用為2000元(差價)×100×5%(營業稅稅率)=1萬元;6月1日稅收政策調整後,征收營業稅稅費為:100萬元×5%=5萬元,即6月1日後將比現在多繳納5萬元-1萬元=4萬元。假設二:如果是2003年6月買入(符合『離購買時間超過1年但未滿2年』的情況),假設當時的價格為600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的差價為4000元。按現行稅收政策,征收營業稅稅費為0;6月1日稅收政策調整後,征收營業稅稅費為:100萬元×5%=5萬元,即6月1日後將比現在多繳納稅費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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