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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合作住宅促進會副秘書長卜樹仁一直關注著各地不斷興起的個人合作建房,11日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此合作建房非彼合作建房。於凌罡發起的個人合作建房和國家主導的合作建房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卜先生介紹說,國家主導的合作建房始於1986年住房制度改革之際,是專門針對當時住房緊張、經濟困難的群眾產生的,最早出現在上海,後來在北京、武漢、昆明等地興起。『合作建房解決了當時許多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以北京城建集團為例,那時候,成批的鐵道兵到北京修地鐵,後來集體轉業,他們的家屬也逐漸來到北京。這麼多人的住房問題怎麼辦?後來,政府批准成立城建合作社,由城建集團出地,鐵道兵個人出錢,政府負責配套工程,房子就這麼蓋起來了。
據了解,國家對合作建房有較為嚴格的規定。在國家去年頒發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專門有一章規定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住房困難戶較多的工礦區和困難企業,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單位發展計劃的前提下,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必須限定在本單位無房戶和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家庭』。
『於凌罡作為聯想的工程師,肯定算不上低收入人群。此外,許多個人集資建房參與者都未必是無房戶。』卜樹仁笑著說,政府所說的合作建房和個人合作建房是兩個概念。
卜樹仁認為,個人合作建房事實上是合作金融,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歐洲一些國家甚至有70%左右的老百姓通過這種方式住上房子,其他20%到30%的有錢人纔去買商品房。只不過,在國外許多國家,合作建房有相關的政策甚至貸款方面的優惠等配套環境。
在他看來,中國民間興起的合作建房如果不能得到政府支持,如果沒有相關配套環境,則很難成功。當然,卜樹仁不贊成政府出面叫停個人合作建房,因為『在法律上沒什麼障礙』。『政府搞住房已經告一段落了。』卜樹仁坦言,他所在的合作住宅促進會已經基本完成了歷史使命。看著日漸冷清的辦公室,卜先生透出一絲失落,『過去我們這裡可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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