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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河西區政府獲悉,為加強對房屋租賃市場的管理,河西區房管局受河西區地方稅務局委托,從本月下旬起,開始對個人出租房屋進行稅收征管。
稅收征管具體規定如下:一、個人出租房屋應納稅款,根據有關稅收政策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此次對個人出租房屋征收的稅款,如出租為居住所用,所征稅款是市場出租收入的5%,為綜合稅率。如出租為非居住所用,按取得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12%繳納房產稅,扣除已交規定稅費後,按10%繳納個人所得稅。二、個人出租房屋按稅法規定應由出租方交稅,如租賃雙方經協商確定後也可由承租方代繳納。三、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後,納稅人應每月申報納稅,如租賃雙方協議確定階段性結算租金的(季或年)也可進行階段性申報納稅,但最長期限為一年。四、個人出租房屋應在河西區房管局房管所申報納稅,同時也可由協稅人員到所居住小區入戶征稅。(劉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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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河西稅務,又要向老百姓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