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月繳存額調整工作有哪幾種形式?
1、單位人數較少,或沒有使用計算機調整條件的單位,可到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銀行領取《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登記表》(簡稱《登記表》)一式四份和《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調整匯繳清冊》(簡稱《調整清冊》)一式三份,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後交回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銀行進行調整。
2、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軟件』的單位需領取《登記表》一式四份及『調整清冊數據盤』,通過軟件進行調整,調整後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登記表》《調整清冊》和『調整清冊數據盤』交回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銀行。
3、有使用計算機調整條件的單位,可領取《登記表》一式四份和『月繳存額調整程序』光盤、『調整清冊數據盤』一份,調整後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登記表》《調整清冊》和『調整清冊數據盤』交回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銀行。
4、網上繳存單位仍然通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專網』下載調整清冊,調整後傳回受托銀行。
同時從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銀行領取《登記表》一式二份,經核對有需要變更信息的,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後交回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銀行。
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如何規定?
1、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有自有資金來源的行政事業單位,可攜帶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並簽章同意的申請表及上年度財務報表申請提高 200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 15%。
2、 2004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 890元的企業,可攜帶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並簽章同意的申請表及上一會計結算年度《財務報表》《勞動工資統計年報超級匯總基層表》申請降低 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 2004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 593元的企業,可攜帶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並簽章同意的申請表及上一會計結算年度《財務報表》《勞動工資統計年報超級匯總基層表》申請緩繳 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
如何核定職工繳存基數?
調整後繳存基數原則上為職工 2004年月均工資,職工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在崗職工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上一年度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單位 2005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為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 2005年 6月的月均工資總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 5262元,超過 5262元的,應到分中心、管理部或受托銀行進行備案。未備案單位職工 2004年月均工資總額高於 5262元的,以 5262元作為該職工調整後繳存基數。
單位備案設定超過 5262元的繳存基數上限的,職工 2004年月均工資總額高於備案的上限的,以備案的上限作為該職工的調整後繳存基數。
單位備案不設定繳存基數上限的,以職工 2004年實際月均工資總額核定調整後繳存基數,不受全市繳存基數上限 5262元的限制。
領取基本生活費的職工,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可以按基本生活費計算。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經職工書面同意,單位可為該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內部封存手續。
如何核定月應繳額?
『調整後每月應繳額』指重新核定的職工調整後繳存基數分別乘以單位和個人調整後的繳存比例之和。
『單位』填寫職工重新核定的繳存基數和調整後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乘積,繳存額保留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個人』填寫職工重新核定的繳存基數和調整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乘積,繳存額保留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王月 安元 邢珊 陳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