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政策將進行調整,而今年的繳存比例不作變化。新政策的變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5262元
從2005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03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04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200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作調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8%。
新政策同時規定,2005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5262元。職工超過繳存基數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後執行。
繳存上限為15%
政策調整後,單位可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政策規定,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有自有資金來源的行政事業單位,可以申請提高200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並簽章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後執行。已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2005年仍需提高繳存比例的,應按規定重新申請。
困難企業與個人可申請降低比例或緩繳
按規定,2004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890元的企業,可以申請降低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欠繳2004年及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欠繳年度虧損且在崗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當年勞動部門確定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60%的,可申請降低欠繳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和職工最低不得低於各1%。2004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593元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此外,領取基本生活費的職工,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通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可以按基本生活費計算。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經職工書面同意,單位可為該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內部封存手續。
繳存額調整需重新登記
單位辦理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須同時重新進行單位及職工個人繳存登記。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需及時辦理繳存登記及賬戶設立手續,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按照規定,單位完成2005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後,可到所在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未建立管理部紅橋區、河西區的單位,可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建行支行房地產信貸科)申請領取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的相關表冊或登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站(w w w.housefund.c n或w w w.zfgjj. c n)下載相關表冊。
申請提高、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及需辦理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備案手續的單位應於5月15日至7月20日到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未建立管理部紅橋區、河西區的單位,直接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各單位調整過程中如有問題,可登錄市住房公積金網站首頁查詢各區縣管理部對外諮詢電話,也可撥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電話:27838172。(王月 邢珊 安元 張大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