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民國時期的土地證,被豐臺五間樓地區居民康某當成了拒絕拆除違建的『證據』。記者看到,這張土地證是『北平市政府財政局』在『中華民國三十七年』頒發給一康姓買主的。昨天,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答復說,民國時期的土地證早已作廢,不能代替現在的房產證。
豐臺區東鐵營城管分隊張隊長說,隊裡已經接到了居民舉報,在昨天的現場調查中,康某拿不出任何建房的審批手續。東鐵營城管分隊決定對此事進行立案調查,將根據規劃局的認定進入執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