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拆除施工前須現場圍擋
●工程作業須采用『濕式作業法』
●現場渣土須封閉運輸
●拆除房屋不得危及行人安全
加強房屋拆遷施工現場環境整治,改善市容環境和空氣質量,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做貢獻。這是市房管局昨天(12日)召開房屋拆遷施工現場治理動員大會提出的。該會全面部署房屋拆遷、拆除施工環境治理清整工作。
會議提出,近期要集中力量對市內六區及環城四區范圍內的拆遷項目拆除現場進行專項治理整頓,並以當前治理為起點,建立起針對房屋拆遷施工治理的長效管理機制。
此次清整工作重點集中治理房屋拆遷、拆除項目施工現場圍擋、防塵、渣土清運落實情況。要求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圍擋,且圍擋高度主乾道路不低於2.5米,其他不低於2米;工程作業必須采用『濕式作業法』,加強灑水噴淋;施工現場渣土清運必須專人負責,及時清運,封閉運輸,且清理過程中不得污染路面;嚴格堅持安全作業,禁止大面積推倒施工,拆除房屋時不得危及周邊居民及行人安全。
據了解,今後,拆遷管理部門將對拆遷施工行為進行嚴格管理並制定了五項措施:1.各區拆遷辦和房管局從政策上把好房屋拆除現場治理的源頭關,在受理申請房屋許可證和房屋滅失登記備案時,要認真審查拆除房屋方案,落實揚塵治理和安全措施,嚴禁使用無拆除資質的施工企業。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發拆遷許可證或房屋拆除通知書。2.在檢查中,對下發整改通知書而不按規范要求進行整改的單位,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譽檔案,並在全行業進行通報批評。3.對拒不整改情節惡劣的,要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4.拆遷單位、產權單位不得與失信拆除企業簽訂拆除房屋合同。5.拆遷單位疏於管理,現場失控,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允許再接受拆遷委托、申辦房屋拆遷許可證;情節嚴重的注銷其房屋拆遷單位資質。(張新民吳梅)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