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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資回收期內,全額返還營業稅
●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全額返還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第6年至第10年減半返還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昨天(10日),從市改革委獲悉,為加快實現天津市現代服務業的突破性發展,市發改委、財政局、人事局等8委局聯合制定了《天津市支持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乾政策意見》,共涉及城市建設、旅游開發、中介服務等方面30個條款。
《意見》規定,凡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道路橋梁及大型會展等基礎設施項目的,在投資回收期內,全額返還營業稅;自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全額返還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第6年至第10年減半返還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大型主題公園,自開業之日起,第1、2年門票收入及游藝項目收入的營業稅給予全額返還,對企業征用的土地,自征用之日起,第1至第5年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企業投資海河兩岸開發改造控規范圍內的基礎性設施,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經有關部門批准取得海河兩岸控規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權或投資項目的專營權。經批准,自取得收入之日起的1年至2年內,給予返還已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優惠;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經批准,取得海河兩岸開發改造控規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權或投資項目的專營權,自取得收入之日起的1年至3年內,全額返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直接從事海河兩岸基礎設施開發的企業,征用海河兩岸開發改造控規范圍內的土地、房產,免征在辦理土地、房產權屬轉移過程中應繳納的契稅。(柳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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