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網上出現了『代開房租發票』的信息,稅務部門提醒消費者,不要相信這樣的廣告,開房租發票要到稅務機關辦理。
幾天前,小張在一家著名門戶網站的房屋出租頻道上,看到這樣一條消息:『本公司專門幫助北京市的租房者開具房屋出租發票,稅率為4%,低於地稅部門規定標准稅率(保證真實,可以查詢真偽)。』業主的姓名是黃先生,網頁上還留有他的聯系電話。在這個門戶網站的其他頁面上,也有類似的信息,不過留言者變成了李先生。
網上可以代開房屋出租發票,比國家標准稅率低,還能夠保證真實,真有這樣的事嗎?小張好奇地撥打了黃先生留的電話,卻無人接聽。小張諮詢了石景山區地稅局相關科室負責人,接待他的賈科長說:《北京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出租稅收采取按每100元應稅收入含5元稅額的負擔水平統一計算應納稅額,即按實際收入的5%稅率計征。為了提高監管力度,地稅局要求房屋出租方必須到稅務機關先完稅再開具發票。
因此,網頁上所謂的『黃先生』或是『李先生』不可能取得真實發票。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