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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近日在其網站上發出公示,明確規定今後在住宅建設中至少應該有一個房間朝向獲得日照。
建設部的新規是在網上公示《住宅建築規范》(征求意見稿)時明確提到的。未來,一天到晚見不到陽光的住宅在今後將不允許再建了。每套住宅至少有一間朝向獲得日照的規定將得到保證。
由於設計上的缺陷,目前一些樓陰面的房子有的整日見不到陽光。房屋日照不足、采光不好一直困擾著不少購房者,成為導致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最新的《住宅建築規范》明確規定: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間朝向獲得日照。臥室、起居室(廳)、廚房應有外窗。規范同時明確,非日照朝向的住宅,居室開窗的外牆與其他建築應保持一定距離,當相鄰的其他建築高度不大於60米時,水平間距不應小於相鄰其他建築高度的1/2;當相鄰的其他建築高度大於60米時,水平間距不應小於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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