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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價走高的原因分析及趨勢預測
對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來說,住宅價格走高離不開經濟的基本面。而對於正處在經濟轉型期的中國來說,住宅價格的走高有經濟基本面的因素,但是也有許多非經濟基本面和非市場的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房地產價格的形成與走勢比成熟市場經濟國家要復雜得多。那麼,是什麼推動了現階段住房價格的上揚?
成本推動價格上漲
在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下,土地供給不僅受自然條件的限制,還受政府壟斷限制;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憑借『事實上的所有權』、控制權,在政績和集團利益的作用下,盲目地圈地佔地,造成大量土地資源的浪費和破壞;另一方面,經濟效益好的企業、普通居民住房所需的土地卻供給不足,土地供給與需求的不匹配,導致地價和房價的上揚。
需求拉動價格走高
2003年,全國商品住宅的平均造價僅佔平均售價的58%左右,這表明:現行的商品住宅價格已不再是簡單的『生產者價格』或『成本價格』,而是一種市場價格,在現階段它更傾向於是一種需求價格。現階段巨大市場需求的存在,為房地產開發商抬高房價,將土地、原材料、稅費等各種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提供了便利,開發企業並不會因地價、原材料價格的上漲而減少其豐厚的利潤。
2003年,我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關,達到8472元,按照人們常引用的『國際標准』房價收入比在3:1?6:1之間,我國城鎮居民家庭可支付住房價格應在15?30萬元/單元,北京和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較高,因此,可支付的商品住宅價格會略高於全國的平均水平。可事實上,在許多城市新建住宅價格與家庭收入比都在10:1以上。
這種異常的現象常常是經濟基本面無法解釋的,只能從制度變革中尋找答案。
(1)高收入群體形成。中國正處在經濟轉型期,制度建設滯後、政策失誤及多種利益的衝突與博弈,導致我國城鄉、地區間及城鎮居民內部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並有越演越烈的勢頭。
收入差距的擴大意味著財富向少數高收入者的集中。這些高收入者包括:改革大潮中湧現的民營企業家、國企經理人、銀行家、理論家、IT精英、商業巨頭、文壇新秀、體壇新星等。盡管他們人數有限,但卻佔有不可低估的收入和消費份額。按世界銀行的統計數據,我國佔總人口20%的最高收入人群佔總收入或消費的份額高達46.6%,而20%的最低收入者所佔份額僅為5.9%2,兩者相差7.8倍。據我國的相關統計,從金融資產的分布來看,20多萬億的金融資產中,80%的居民金融資產由佔人口37%的城裡人所有,而其中一半由20%的高收入群體所有。如果城市中有10%的高收入者,以現有5.2億城市人口計算就是5200萬人,所形成的市場規模就是加拿大住宅市場的1.7倍。這種『倒金字塔』的社會結構是現階段城鎮城市住房需求異常的主要原因。這也向我們的政策制定者們提出了挑戰,在收入差距擴大的新市場環境中,政府應如何引導市場,優化住房供給結構,提高多數群體的住房支付能力,並保障少數低收入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
(2)住宅福利變商品。中國告別住房福利分配不過是2000年以後的事情,事實上,職工住房與單位的臍帶至今仍沒切斷。住宅供給的『雙軌制』一方面減弱改革的陣痛,另一方面,也為住宅福利在市場上變現提供了便利。一些財力雄厚的政府部門和具有壟斷地位的國有企業,有土地的給職工建房,沒地的給職工購買商品房。職工將從單位獲得的福利房上市出租、出售,盡管房屋因建造年限、地段和品質而異,但在北京等大城市仍可獲得20?60萬的收益,這相當於普通工薪階層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收入。所佔的住宅福利越多,可變現的資產就越多。然而,靠資產致富的鏈條並沒有就此完結。人們通過將『福利房』變現為『商品房』獲得了初始資本金,以此作為首付款加上個人的儲蓄或銀行的貸款,就可以從市場上購買到更稱心住房。有了真正屬於自己的房產,所有者還可以將房產作抵押,向銀行借貸從事商鋪、房屋租賃等投資性物業經營。這種靠資產致富的速度比靠人力資產簡單勞動要便捷得多,而由此釋放的住房需求是不可低估的。
(3)代際財富的積累。居民的住房消費是按其生命周期有規律、逐漸釋放的過程。但是在中國,一方面,二手房和租賃房屋市場欠發達,制約了消費者的多樣化選擇;另一方面,商品房的購置不僅與一個人的當期收入有關,更於持久收入相關;不僅與個人、小家庭的金融資產積累有關,更於代際財富積累相關。許多年輕人成家置業,不是只靠個人的收入儲蓄,而是父母的大筆資助;這種代際財富積累所釋放出的住房需求用簡單的『房價收入比』公式是難以測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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