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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業社會以來,城市化就成了現代性張揚的一個極好的展示舞臺,在『經濟增長』和『GDP主義』的狂熱追逐下,城市化自然充當了發展主義的排頭兵,並在人類歷史較短的時期內就完成了對整個世界的改造———把一塊塊恬靜幽雅的田園變成了擁擠不堪的熱土。直到現在那些沒有實現城市化的國家和地區還在後悔當初沒有抓住機遇,希望以後能急起直追,用城市化來徹底改變自己落後的命運。
的確,從現代性的角度來說,城市化給人類社會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變革,其不僅使我們擺脫了傳統社會的長期束縛,而且在人類發展史上實現了巨大的飛躍。就我國來說,當前,城市化建設可以說是各級政府極力推行的重要發展戰略。為了加快地方經濟的發展,解決日益緊張的城鄉矛盾,許多地方政府都把城市化比例的高低當作衡量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准,可誰會想到就在各個城市不斷改造、動遷,並像攤大餅似地向外急劇擴張的同時,卻帶來了大量未預期的社會後果,其中影響最大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一點就是破壞了居民原有的生活結構,使他們很長時間都無法在新遷的居住環境下建立自己有效的社會生活體系。
從政府的角度來說,在城市化改造中,只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動遷居民合理的經濟補償並安置好他們新的居住點,就算是完成了城市化建設的任務,可是對城市居民來說,雖然在居住環境上可能比以前大為改善了,但卻無形當中增加了他們日後的生活成本,更為重要的是,被動遷的居民,原來長期建立起來的社會網絡、鄰裡關系、社會認同、社區歸屬感甚至謀生手段等重要的生活結構體系也可能因此而一去不復返了,而這些往往是政府沒有考慮到的。
對政府來說,他們或許對所有需要改造和動遷的地區進行了詳細周密的研究與計劃,也嚴格地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城市化的發展戰略,可是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這一有意圖的行為卻產生了未預期的結果。
就像英國著名社會學家吉登斯所指出的那樣,任何行為的主體不僅總是具有明確的動因,而且也總是能夠不斷地將自己的行動加以合理化,總是不斷地對自己的行動進行反思和調整。從理論上講,政府作為行為的主體總是會以不同方式去行動的,這就意味著,行動所體現的是行為者改變既成事態的能力。如果說行動者在很大程度上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的話,那麼,他很可能對自己的行動所產生的各種後果知之甚少,這些行動後果對他而言是未能預期的,甚至是不曾期望的,並且它們又構成了主體再行動的未被意識到的制約條件。
所以對政府來說,作為有目的和意識的行動主體,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至少在實踐意識的層面上,是知之甚多的,不論他們在推理意識層面上有沒有能力把自己的所作所為清晰而有條理地表述出來。但是,雖然他們在很大程度上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卻並不一定能預期到自己如此行動的後果,而正是這些未能預期到的行動後果,又反過來構成了人們進一步行動要麼意識到要麼未能意識到的條件。
由此看來,城市化建設不僅僅是一個城市在物質形態上的數量與空間擴張,更是一種傳統生活結構的破除和現代生活體系重建的過程。因此,我們切莫淡忘了城市化未預期後果之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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