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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把集資、贊助費,甚至違規罰款等納入到『合理成本』中,讓購房者買單已經成為業內公開的秘密。在昨天召開的江蘇省轄市物價局長座談會上,南京市物價局副局長張瑞忠表示,下半年,南京將從彈性最大的土地成本管起,重點遏制房價。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物價部門核價後被擠的報價水分平均都在20%以上。其中,土地征用(出讓)費用作為商品房成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地價近年來不斷上昇,自然也就成了『伸縮性』最大的一項。比如某開發商前幾年拿到一塊土地的價格只有10萬元/畝,但是按現在的市場評估價,該地塊達到了70萬元/畝,如果想高,還可以通過評估機構做一下手腳。僅此一項,土地成本便至少可提高60萬元/畝。如果這筆費用被攤派到樓盤的成本中,售房價格上漲可想而知。
而省物價局近日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改進商品房價格管理的通知》指出,土地可以以評估價計入成本,如果一味照搬,無疑會給一些善於投機的開發商『空子』可鑽。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記者昨天獲悉,市物價局已經拿出了對策,規定只有取得使用權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土地,纔可以以市場評估方式確定房地產開發中的土地價格。另外,凡是用評估價計算成本的,還要考慮周邊的房價因素,如果差距太過離譜,也不可能輕易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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