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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由中國消費者協會主辦的商品房消費『誠信·維權』論壇在京召開。論壇上,專家呼吁:要用法制手段打造商品房市場誠信長城,提高開發商的社會信譽,讓消費者放心消費,讓樓市健康發展。消費者不是開發商的對立面,而是開發商的同盟軍。開發商只有善待消費者,纔能獲取市場競爭優勢。
商品房市場需要整套法律體系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商品房問題是目前百姓維權的熱點難點,名列十大投訴和維權問題榜首。2003年,商品房的投訴量比2002年增加了18.6%,呈現出連續6年以兩位數比例高速增長的態勢。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滕佳材認為,『誠信』就是要求開發商及其市場中介機構在市場活動中以誠信實用原則,作為基本的商業道德標准和根本的行為准則,切實旅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義務。而『維權』就是號召廣大消費者積極行動起來,以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積極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堅決抵制市場交易中的各種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新機制。
滕秘書長還指出,由於商品房涉及的各方面因素多、控制環節繁雜,因此必須有整套的、成熟而完善的法律保護體系。而在現有的消費環境下建立誠信的商品房市場,也必須具備一整套法律體系的保障,打破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給守法、講信用的企業更好的發展空間。
善待消費者,纔能贏得競爭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所長助理劉俊海博士指出,實現房地產市場的有序化規范管理涉及很多部門,政府怎麼協調、怎麼整合,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開發商必須首先明確:消費者不是開發商的對立面,而是開發商的同盟軍。開發商只有善待消費者,纔能獲取市場競爭優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葉林教授分析,房地產開發商的利益驅動機制是消費者屢屢受損的經濟根源,消費者缺乏技能及識別能力是消費者利益受損的重要原因。
北京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認為,誠信和法制不是靠立法,關鍵是怎麼執行。商品房買賣要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不能受其他因素的乾擾,影響我們的司法運作。
法律相對滯後,信譽沒有培育
自2001年起,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工程質量擔保制度,作為發展商,華遠地產主動提出要求在市場上規范自己的行為,用擔保的方式向客戶擔保工程質量。而在2003年,華遠地產又提出並試行了『業權分配』理念,把原本歸業主所有的權益還給業主。
談到誠信,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指出,引起房地產市場投訴最基本的原因是市場經濟某一特定歷史階段上法律的不完整與社會信譽的問題。房地產業發展到今天,配套的法律條款相對滯後,而社會的信譽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培育。因此,房地產商有義務從經營管理上探索並嘗試一些能減少投訴的有效方法。
以法治手段建設『誠信樓市』
針對現階段房地產業的『維權現象』,萬通集團主席馮侖表示,以法治手段建設『誠信樓市』新景觀是一個必要環節。規范房地產行業,對象應該包括發展商、購房者和市場管理者,規范市場不能僅僅用行政方法,更應當遵循法律,應該有法可依進而依法辦事。
同時,他認為企業要有良性發展,離不開對消費者負責的誠信價值觀。為此,萬通地產產品手冊中均包含有消費者維權的指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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