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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高檔小區,保安室『近在咫尺』,紅外線報警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等一應俱全,結果還是遭小偷『光顧』。物管公司責任究竟有多大?近日,杭州市下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住戶狀告物管的訴訟。
家住杭州金慶公寓3幢202室的原告陳鴻旭稱,他居住的單元樓道口外側就裝有閉路電視監控的探頭。而且小區保安室就面對著這幢樓,從保安室望過去盡收眼底。他一直以為自己家是小區裡最安全的。誰料想去年7月27日凌晨,他所住的202室與對門201室均遭竊。原告共計損失財物價值人民幣12610元。原告稱,是由於被告一系列的疏忽大意,纔導致了竊案的發生,而且遲遲沒有任何整改措施,對責任含糊推諉,缺乏起碼的認識和誠意,已違反和業委會簽訂的合同中『安全防范』的規定,要求賠償原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被告杭州同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則答辯稱:金慶公寓有一只監控裝置因故未安裝;原告財物損失數額僅是一面之詞,案發當夜原告始終在家中,不可能放任竊賊在家行竊,原告應證明所稱的這些財物是被竊賊盜走的。
面對治安等社會性問題,怎樣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時,加強協調溝通避免訴訟,應成為物管公司值得關注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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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現在的警察到底在幹什麼,最近在採何一帶也連續發生夜晚入室偷竊案。可怕的是房內是有人居住的,更可怕的是這樣的惡運居然也降在了我的頭上,不知道是警察的無能還是小偷的膽子大,希望不要再有和我一樣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