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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進行家庭裝修過程中如何強調室內照明的合理運用,以達到完美的效果?
室內照明一般有整體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三種方式。
常用室內照明方式一般是將(照亮全房間的)整體照明與(照亮局部范圍的)局部照明相結合。作主體照明燈具一般選用吊燈、臺燈、床頭燈、落地燈、投射燈等。
現代居室對這兩種照明方式的結合要求越來越高,也是普遍采用的形式。人們不再希望靠一盞燈(主體照明)把室內照得亮堂堂,而是根據室內空間使用要求,在沙發旁、壁龕內、書櫃旁大量使用臺燈、壁燈、落地燈、筒燈(局部照明),利用射燈對畫、花、工藝品進行重點照明,使室內明暗層次豐富,產生多重空間效果。這樣的燈飾布置效果,既滿足使用要求,又能渲染神秘、含蓄、寧靜、高雅的氣氛。
整體照明是指對整個室內空間進行照明的一種方式,又稱主體照明。在選擇主體照明時,應注意:一間15平方米的房間只需一只60W的白燈或一只40W的日光燈即可。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不宜采用較大燈具。層高不足2.8米的不宜使用吊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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