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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項標准選10個『示范』,明年推廣
日前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天津市市內各區近日共推薦17個小區申報『安靜小區』,市環保局將選出10個『安靜居住示范小區』樣本,明年在全市推廣普及。
達到『安靜示范小區』,至少具備8項標准:1、有專人負責安靜示范小區創建工作並維持安靜環境;2、變、配電設施應設有與居民樓分離的設施,樓內其它公用設施采取低噪聲或減震減噪措施;3、產生噪聲的各類服務業(飲食、娛樂)噪聲污染源排放優於相應的排放標准;4、居民在室內播放音樂或演奏樂器適當控制音量;5、小區居民裝修工程需審批,並控制作業時間,沒有擾民行為;6、小區內設立機動車禁鳴標志,禁止農用車進入小區,夜間摩托車進出小區應熄火,有專用停車場或規范的停車位,機動車防盜裝置不應擾民;7、小區各類群眾體育娛樂不影響鄰裡,適當控制音樂播放音量,小區內禁止設置高音喇叭;8、物管單位和居民有措施防止飼養寵物產生噪聲。
據了解,『安靜示范小區』稱號由市環保局授予,標志牌將懸掛於小區明顯位置,制定並公布專職或兼職的小區管理員及投訴電話,接收公眾監督。市環保局將每兩年復查一次,不達考核標准的將取消『安靜示范小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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