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讀者的投訴來看,購房糾紛仍是維權的熱點話題。房屋面積縮水、質量問題、廣告宣傳與實際情況不符、一房兩賣等,這些侵權行為都嚴重損害了買房人的合法權益,目前在本市商品房糾紛案件中存在著三個特點。
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後,有關商品房糾紛案件有所上昇,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張戰華法官分析認為,目前法院受理的商品房糾紛案件主要有三個特點。第一個特點,就是法院受理各類商品房糾紛類的案件上昇了,以前商品房糾紛案件多集中在質量問題上,現在的發展趨勢是廣泛外延,涉及多個方面。為什麼會這樣?因為購房戶與開發商之間由於種種原因關系緊張,那些對開發商極度不滿的購房戶,希望借助『司法解釋』得到保護,因此依『解釋』進行了起訴。其實,『解釋』出臺,不僅充分考慮了開發商、業主之間特有的矛盾,更加注重了能促進商品房行政部門的優化管理,為的是使該市場的混亂之處得到淨化和規范;第二個特點體現在現在很多購房戶雖然發現了開發商的問題,並感到權益被侵犯,但卻持以觀望的態度。這說明,購房戶的法律意識提高了,認識到打官司存有風險而不貿然行事。可以做以推論,一旦觀望者得知同類案件有勝訴的判決,他們將毫不猶豫地起訴維權;第三個特點,限於目前商品房糾紛案件標的額,基本上都由基層法院受理審判。對於該『解釋』的理解,法官、律師、當事人、開發商四方均處於同步,很多法官都處於認真學習和領會階段,對此類案件判決比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