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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舉行的北京市市長國際企業家顧問會議上,新世紀發展有限公司主席鄭裕彤建議調整土地出讓方式,用招標拍賣+綜合評標的方式出讓土地。
鄭裕彤認為,土地出讓價格的上漲與土地出讓方式有直接關系。
2002年5月,國務院國土資源部頒布《招標拍賣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要求從2002年7月1日起,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根據這個《規定》,許多城市陸續實行了土地儲備制度,即經營性用地由政府下屬的土地儲備中心收購、儲備,然後再公開進行招標拍賣,出價高的企業獲得土地開發權。
以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土地資源得到了合理使用,使政府回籠大量資金,基本上杜絕了以往在土地出讓過程中的腐敗現象,淨化了社會風氣,並使一部分缺乏資金實力的中小發展商退出了市場,使房地產市場得到了有效整合。
但是,由於土地屬於不可再生資源,在國內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大量資金湧入市場,爭奪有限的土地資源。單純靠拍賣機制出讓土地,必然使土地出讓價格呈現『水漲船高』的態勢,客觀上對房地產泡沫的形成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以國內最早(1999年開始試行)實行土地儲備、拍賣制度的杭州為例,該市的土地出讓價格逐年上漲,每年漲幅在15%?20%之間,該市近三分之一的銀行貸款投入了房地產業。北京位於雙井附近的一塊土地,最近也創下了幾十億元的拍賣天價。
為了降低土地出讓價格的漲幅,抑制房地產泡沫的發展,建議調整土地出讓方式,用招標拍賣+綜合評標的方式出讓土地。即:在土地拍賣過程中,除了考慮參與投標的企業的出價外,還要成立由專家、學者組成的評標委員會,對參與投標的企業開發資質、歷年開發量、土地競標方案、樓盤的品質進行綜合評判,拒絕沒有房地產開發經驗、卻不惜以重金獲取土地的企業進入市場,以『釜底抽薪』的方式抑制地價上漲,並使有限的土地資源向高素質的大型房地產商集中,促進大型房地產開發集團的形成,提昇房地產市場的專業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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