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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在9月1日召開的全國房地產工作會議上,針對近期一些地方在拆遷中違規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不到位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特別強調,各級政府要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房地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拆遷工作要嚴格依法辦事,堅持量力而行,切實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好社會穩定。為了貫徹這一精神,本報這期刊發兩則案例和評論,以引起社會各方面對保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問題的重視和思考。
-本報記者王殿學
去年9月份,一群人來到李長華家裡,砸毀房屋、拉走家具,當地派出所認定是治安案件,其起因是一場拆遷糾紛;房屋被砸後,李長華住在外面,今年7月7日開發公司即將其房屋拆除。去年9月份事件發生時李長華向派出所請求幫助,但其並沒有排除妨礙,李長華前妻王志泳向法院起訴了公安局的行政不作為;而今年7月份的強拆,崇文區法院在法院公告欄貼出了裁定,李長華直到9月份纔知道。
李長華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他住在北京崇文區西馬尾帽胡同20號後院內,共有公房三間,自建房三間,其承租人分別是李長華、李妻王志泳和李長華的父親李榮堂。2002年該地列入拆遷范圍,同年7月,拆遷辦來到他家協商拆遷安置。由於李榮堂長期不在此居住,該房的實際使用人是李長華一家三口,這一點從1998年崇文區法院對李長華與王志泳離婚的調解書中也可以看出,該調解書認定西側第一間由王志泳繼續租住,西側第二間由李長華租住。
2002年9月5日,崇文區拆遷辦給李長華送來一份裁決申請書,開發公司申請崇文區國土房管局進行裁決,被申請人為李榮堂和李長華的女兒。李長華在裁決申請書上看到申請人是開發公司,而當時的法人代表、董事長是崇文區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區長,他立即來到崇文區國土房管局仲裁科對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能否參與經商進行詢問。同時說自己的房屋是公房,所有權是國土房管局的,根據有關規定,房屋土地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得到的回答是『回去等著吧』。
李長華敘述時有些激動了:『2002年9月11日下午2點左右,二十餘人突然砸破我家兩道大門,衝入我家,將我與前妻五花大綁,並用膠帶纏住頭部,這幫人砸毀家具及房屋,反常的舉動和巨大的聲響驚動了周圍的人。兩小時後,我跑出院,看見大門旁停著一輛110警車,就向他們求救,但無人理睬。我只好跑到體育館路派出所報警,在我再三要求下,派出所讓一個姓朱的民警等兩人去了現場。』
李長華、王志泳以當地派出所的行政不作為為由向崇文區公安分局申請行政復議,要求保證其人身安全,並進行賠償。崇文區公安分局復議認為:
該房屬於拆遷范圍,承租人系李長華之父李榮堂。因2002年9月11日系拆遷辦限令騰房最後限期,當日13時30分,李榮堂帶領兒子李長元及女兒、孫子、外孫子等親屬11人到該房騰房。因李長華阻攔,李長元等人用隨身攜帶繩子將李長華捆綁,並用膠帶將其嘴粘住。後李榮堂自稱屋內物品系自己所有,可隨便處置,李長元等人遂將屋內大衣櫃、冰箱、灶具等物品砸毀或變賣,並通知拆遷辦工作人員將房屋拆除。
後李長華之前妻報警,崇文分局體育館路派出所接到分局指揮中心布警後,派民警趕赴現場,並依法將雙方當事人13人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體育館路派出所認為李長元等人的行為已構成治安違法行為,於9月12日將該案立為治安案件。
崇文公安分局認為體育館路派出所接報警後及時出警,並進行了初步調查,將案件立為治安案件,現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其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崇文公安分局維持了體育館路派出所的具體行政行為,駁回了李長華的復議請求。
但李長華說,當時他父親李榮堂根本不在現場。今年1月22日,王志泳向崇文區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崇文區公安分局履行法定職責。法院於今年4月份開了一次庭,此後再無消息,也沒有進行判決。
前幾天,李長華路過崇文區法院,發現法院公告欄裡貼著三個與自己有關的民事裁定書,其中一份是:原告開發公司訴李長華、王志泳房屋糾紛一案中,開發公司於7月2日提出先予執行的申請,要求李長華將搶佔的本屬於拆遷范圍內的房屋騰空,並已提供擔保。本院認為李長華佔用的房屋屬於拆遷范圍,為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李長華應立即將房屋騰空,故開發公司申請先予執行符合法律規定。裁定李長華將所佔用房屋包括院中自建房騰空,交與開發公司,本裁定送達後立即執行。
此時李長華纔知道原來開發公司早已向法院起訴自己,裁定書的日期是7月3日。至此,李長華纔明白今年7月7月的強拆原來還是有『法律依據』的,但是他從來不知道開發公司起訴自己,也不知道此裁定的存在。
李長華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說:『我現在在等待崇文區法院關於我起訴崇文公安分局行政不作為案件的判決,我諮詢過律師,行政案件的一審期限是3個月,但現在已經過去7個多月了。』
李長華曾到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信訪,了解2002年至今的居住地規劃用地的用途,開發什麼項目,要求書面答復。8月25日,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給了李長華書面答復:該用地方案正在審定過程當中,尚未審定崇文區6號危改地區,目前只有臨街(廣安大街)住宅已核發建設工程許可證,在建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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